近期,随着气温升高,餐饮业中的烧烤类逐渐受到大量顾客青睐。然而,由此产生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为维护辖区环境卫生整洁,还广大群众一片舒适宜人的生活空间,4月24日晚,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夜查专项行动。
部分餐馆为谋求利益,出现店外经营现象,这对环境卫生及道路交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噪音扰民状况。
执法人员在一家餐馆门口发现店外经营现象,当即对商家进行了问询教育,告知其相关法规并要求立即停止店外经营行为,同时开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对店外经营使用的桌椅进行暂扣处理。餐馆负责人意识到店外经营的危害,表示会积极配合后续执法工作。
移动餐车由于工作环境完全暴露在户外环境,其食材的卫生性以及用火安全性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各类意外,后果可想而知。
执法人员在一处公共停车场看到有商贩正在餐车前制作烧烤食品。经检查发现,其使用的燃气罐阀门处不合安全规范。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告知相关法规并要求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开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暂扣其经营行为使用的移动餐车。商贩表示将积极配合执法工作。
下一步,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结合春夏季晚间餐饮业经营特点,继续保持执法检查力度,做好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漷县镇整体环境秩序,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氛围,助力文化健康小镇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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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临街的商业、饮食业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第三十五条第五款规定“违反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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