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严把车、货、人三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一超四罚”,不断深化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常态化制度,扎实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治超责任。
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合”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治超主体责任,2021年将治超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各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内容重新进行梳理、修改完善,层层签订,压实治超工作责任。二是及时调整全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将县域路政执法大队、高速交警大队、高速收费站等单位纳入县级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内组织召开治超工作联席会议3次,及时研究部署治超工作。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印发《2021年全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为成员单位开展治理超限超载提供基本遵循。四是组织相关部门对7家重点治超成员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强化监管措施,力抓路面管控。
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联动治超工作的通知》,从完善工作协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执法检查工作内容、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等方面作详细规范要求。加大对宁张公路、城西公路、双新公路等路段联合治超整治力度。二是结合2021年“春运”和西部片区联合整治“百吨王”行动、冬春季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预防交通事故“减量控大”“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等专项行动,突出国省道、县乡级公路及县城建成区解放路、八一路、安门路、向阳路等路段超限超载治理。截至目前,共检查货运车辆820余辆,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70起,其中,超载30%以上30起,超载30%以下40起。扣留证件30个,暂扣违法货运车辆30辆,罚款6.3万元。三是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对农村公路开展多次检查,有效遏制本地短途车辆超限超载现象。截至目前,共检查货运车辆2000余辆,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44起,卸载、处罚44辆。四是对宁张公路沿线主次干道和工地进行日间巡查和夜间抽查,严厉查处各类超限超载、拖带撒漏的行为。截至目前,累计检查渣土运输车辆750余辆,查处沿途滴漏、遮盖不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车身不洁等违规运输车辆90辆,罚款7.65万元。
严格依法治超,狠抓源头监管。
一是经源头摸底、排查和公示,确定10家企业为大通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同时签订公路货运合理配载责任书和承诺书,深入企业检查127次。二是组织县交警大队、路政大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深入辖区重点源头货运企业开展“服务大走访”“送法进企业”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执法车辆3辆,发放治超宣传单1000余份。三是深入10家重点源头企业实地查阅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岗位职责、各项制度、治超档案台账及计重设备检定证书,发现问题现场反馈、跟踪整改。四是监督检查全县19个砂石加工厂和1个矿山,发现非法挖砂行为5起,收缴罚没款3.1万元。五是加强对汽车维修市场、废旧金属收购市场的监管,增加检查频次,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无照经营、非法改拼装货车等违法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汽车维修13家(次),废旧金属收购3家(次)。
加强诚信建设,强化信用治超。
一是加强对违法超限货运企业、货运车辆、驾驶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处罚情况统计,规范台账管理。二是将道路运输企业涉嫌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体系评价内容,强化“黑名单”管理。对省治超办纳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黑名单”的货运源头企业大通县鑫环石英砂石加工厂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对其安全生产和货运企业日常监管力度。三是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及时办理回复抄告案件4起,吊销违法经营道路运输证1个,查处违法货运源头单位2家,行政处罚3万元。
强化教育培训,加大宣传引导。
一是制定印发《大通县2021年治超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2021年宣传工作。二是各治超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通过举办安全讲座、召开约谈会、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典型案例展板等方式加大治超宣传力度。截至目前,深入源头企业宣传80余次,悬挂横幅60余条、展出展板40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300 余份。三是组织重点源头企业负责人举办治超工作培训班。四是1-10月份,办理投诉案件2起,及时核查反馈2起,上 工作信息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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