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会同市住建局组织人员,对所有能够开工的工地,提前介入、主动上门、靠前服务,深入工地现场调查勘测、指导防控、帮助办理准运手续、帮助复工复产,对建设项目开工前的渣土处置联合审验采取即 即审,压减勘验审查时限,保障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同时公开服务电话:85596023。为建设、施工、运输企业提供业务咨询、业务协调和消纳处置场所信息服务(信息查询 址:http://jnzf.jinan.gov.cn/)。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已开工外运建筑垃圾的工地达到30余处。
同时,济南加强与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沟通协调,印发了《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开工后消纳场(点)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复工,应开尽开,最大限度保障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消纳。截止目前,全市正在运行临时消纳场10处、渣土直接利用点361处。
此外,济南市向132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下发了《关于做好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指导运输企业加强疫情防疫,加强车辆、办公场所消杀,加强返岗人员培训。并根据企业和工地的施工条件,确定合理的线路,开辟绿色通道,指导运输企业与建设项目对接,加快项目复工。除撒漏、乱倒、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擅自施工等行为外,一般违规行为以现场纠错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避免违规停工。
济南市按照“事前预防、主动引导、优先保障”的原则,对全市复工复产建设项目“拉 式”巡查,通过发放《致防疫期间复工建筑工地的一封信》,温馨提醒建设工地,在努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作业,严格遵守扬尘防治有关规定,并重点加大工地出入口部位的管控。针对急需复工复产,完善建设项目开工前置手续的案件,优化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纳入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快速推进,确保尽快复工。
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的《关于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全面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全面复工复产,沿街商铺在与城管部门签订《疫情防控期间经营承诺书》的前提下,可于每日9点至19点,利用店前空置场地有序摆卖和采取开放窗口、即买即走等灵活形式进行经营。同时,督导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实施服务优先、教育引导优先策略,对开业餐饮店、临街经营店面实行预先提醒,减少店面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对于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初次违反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此外,济南市结合全国第三十一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充分利用气温逐步升高有利时机,抓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阶段,在全市广泛开展春季环境卫生大清洗大扫除活动,以道路扬尘治理、公厕便民服务、垃圾收运为重点,采取分级道路分类保洁方式,对道路进行墙根至墙根全覆盖、精细化清洗保洁,不断提升道路洁净度;加强人工捡拾力度,道路保洁员在全面落实“一天两普扫、全天守岗捡拾”的基础上,重点对企业复工较为集中的写字楼、商超、市场等周边公交站牌、广场游园、道路辅道及人行道等区域增加保洁频次,加强对烟头、纸屑、塑料袋等污物的捡拾力度,为市民出行和企业生产提供安全、卫生环境。
严格落实环卫设施防疫消杀工作,对全市904座公共卫生间每日不少于3次全覆盖消杀作业;对1.5万个果皮箱全部采取套袋管理,在落实“一日两清掏、一擦拭”的基础上,每日开展2次消毒杀菌;对1000余辆大型道路保洁车辆进行清洗消杀,确保车体整洁、卫生适用;联合卫计委、园林等部门制定疫情消杀方案及规范,指导对3463条城市道路、6266处住宅小区、622处公园游园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进行全面防疫消杀工作。
据悉,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复工复产企业人员增多、生活垃圾剧增的特点,在做好生活垃圾收集消杀和收集作业人员自身防护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安排生活垃圾收运路线,调整收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将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集中医学观察点、居家隔离点(户)的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全部纳入医疗废物管理,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负责收运处理;对普通居民废弃的口罩实施专桶专收专门处理;对普通居民的生活垃圾,在原作业的基础上,加大消杀和收运人员的防护力度,尽全力切断病毒交叉感染途径。目前,已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桶6639个,配置废弃口罩专用收运车辆27辆,收集废弃口罩共1200多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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