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发布中高考“禁噪令”,违者将被依法查处!举 电话公布→

5月25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管控的通告印发。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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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2022年高考、中考,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我市噪声管控。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6月5日至6月8日期间,每日12:00至14:30、20:00至次日7:30,城市(含各县、横州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其中6月7日8:00至6月8日17:00,全市考点200米范围内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

二、中考期间:6月22日至6月26日期间,每日12:00至14:30 、20:00 至次日7:30 ,全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其中6月24日8:00至6月26日17:00,全市考点200米范围内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

三、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对考生造成影响。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四、中高考期间,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噪声方式进行商业广告;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过大音量的音响器材、乐器等进行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餐饮等场所高声划拳猜码、喧哗;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道路鸣喇叭和飙车等产生交通噪声污染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五、举 电话:12345

六、本通告自2022年6月5日起执行,至2022年6月26日17:00止。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管控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防止和减少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切实为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在高考、中考或重大活动等噪声敏感期间,对建筑施工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市人民政府可以作出限制作业区域、时间的决定,并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布”,我市按此要求并结合教育部门考试安排起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管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媒体上公开发布,依照《通告》加强对高考、中考期间噪声管控工作。

二、主要内容

《通告》明确了2022年我市高考、中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关于施工作业时间限制。《通告》中明确了2022年高考期间的6月7日8:00时至6月8日17:00时,全市范围作为考点的学校200米范围内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6月5日至6月8日期间每日12:00时至14:30时、20:00时至次日7:30时,城市(含各县、横州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环境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2022年中考期间的6月24日8:00时至6月26日17:00时,全市范围作为考点的学校200米范围内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6月22日至6月26日期间每日12:00时至14:30时、20:00时至次日7:30时,全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环境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

(二)关于职责分工。《通告》明确了建筑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段内违规施工产生环境噪声影响的,由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中高考期间,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噪声方式进行商业广告;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过大音量的音响器材、乐器等进行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餐饮等场所高声划拳猜码、喧哗;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道路鸣喇叭和飙车等产生交通噪声污染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三)关于适用范围。本《通告》适用于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及所辖各县市。

三、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通告》由市生态环境局解读。联系人:马文红,联系电话:0771-530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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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登

值班编审: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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