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物油处置亟需整顿

近日,生态环境部连续通 了一批涉废矿物油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非法收集废机油和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跨省非法转移处置废矿物油污染环境案等,暴露出我国废矿物油处置行业的种种乱象。

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废矿物油的定义广泛,它可产生于石油天然气开采,精炼石油产品以及车辆、轮船及其他机械维修等过程中。这些废矿物油由于具有一定的环境危害性,均需要通过专门的危废经营企业进行处理。

违法现象“很普遍”

以浙江省宁波市的一起案件为例,今年3月,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某4S店及负责回收废机油的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4S店的废机油实际转移量与转移联单载明数量差距较大,亦存在废机油产生量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载明的转移量不符现象。经核实,该4S店2019年度和2020年度未填制危废转移联单的废机油量分别达35.5吨和28.22吨。

此外,废油回收公司亦存在非法收集、处置废机油情形,从上游机动车维修企业收集废机油后,未按规定落实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且大量未执行转移联单程序的废机油最终去向不明,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和隐患。

行业小而散导致监管难

在潘功看来,此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还是利益驱动。“目前全国核发了许多废矿物油收集和利用资质,基本可以覆盖废矿物油的产生量,一般的废矿物油都会有合法的收集途径和处置中心。但由于‘小作坊’的成本较低,利润很高,可以以比较高的价格从产废企业收购废矿物油,而正规的回收厂由于各种成本较高,收购价格相对较低。”

这些非法的收集、运输行为,对环境带来较大危害。“首先,收集、运输过程都是不规范的,跑冒滴漏现象会造成环境污染;其次,如果废矿物油流入不合法的土炼厂或黑窝点加工,环保措施几乎没有,废水、废气、废渣随处排放和丢弃,也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周相武表示。

此外,非法行为也严重影响到了正规经营企业。“‘小作坊’抢走了一部分原材料,正规经营企业就‘吃不饱’,产能利用率走低,相应的成本就更高了。”周相武说。

在线监测待普及

事实上,由于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近年来我国对危废处置中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一直在加强。2020年审议修订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更是对危废运输、贮存、处置和利用中的违法行为严厉处罚,处罚金额在10万元—100万元不等,被称为“最严固废法”。

“目前国家对危废处置的相关立法已经比较完备了。”周相武表示,“要解决这些问题,主要是要加强执法,需要持续加强监管和对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这是首要的。另外,我们自己也在做一些尝试,结合互联 、物联 技术做一些在线监测,希望从产废单位把关,堵住源头。”

周相武举例称,比如一家4S店,可以利用互联 技术、智能化手段对存储废矿物油的仓库实现在线监测,废矿物油一旦进了仓库,就相当于进了笼子里,没法私自买卖。“我们开发了一系列APP,让危废流转的过程能像叫外卖那么简单,降低相关企业的操作难度,提高收运、调度整个操作的效率。很多中小产废企业没有专门的环保专员,专业度不够,智能化技术也是服务产废企业的手段。”

“针对废气、废水的排放,早就有行政要求必须做在线监测。因此整个危废行业的在线监测,也应该早日提上日程。”周相武说。

潘功也表达了类似观点:“数字化、智能化的管控是更有效的方式,只有数据上 了,才能做到更好的监管,最终形成一个良好的、有历史依据的、更精准的数字化台账管理系统,监管才可以更加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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