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拉扎沟砂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卓尼县拉扎沟砂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喀尔钦乡拉扎村,距离卓尼县西北方向约28km,矿区距国道306线直线距离约8km,国道至石料厂有便道通行,交通较为便利。

项目概况:

⑴采矿工程:项目矿区面积0.028km2,采区面积0.026km2,设计可采储量19.8×104m3,开采规模3.8万m3/a,设计开采标高2720m~2620m,矿山服务年限5年,采用露天开采,公路—汽车开拓运输方案。

⑵破碎—筛分工程:矿石采用三段破碎一段筛分工艺。矿石经三段破碎机破碎后,再经过一级筛分,分离出10~30mm、0.5~1mm和<0.5mm骨料成品,所有成品骨料运至成品堆料区储存。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⑴大气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对矿区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生产单元包括:选矿过程中破碎-筛分设备产生的粉尘。本环评要求在主要破碎-筛分工段设置布袋除尘器对各污染源产生的粉尘进行集中处理,收尘效率为99%,粉尘经收集后经15m的烟囱外排。根据预测,上述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粉尘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⑵地表水环境

⑶声环境

采矿区噪声主要来自:矿山爆破、凿岩,矿石破碎、筛分、选粉等。噪声源强在90—95dB(A)。

为进一步防止高噪声设备对职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针对本工程噪声源噪声强度大,连续生产等特点,同时也考虑到本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的状况,本次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隔振与减振、隔音降噪措施、加强个人防护除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建设单位还应充分重视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为其发放特制耳塞、耳罩,并设置操作人员值班室,避免操作人员长期处于高噪声环境中,从噪声受体保护方面减轻污染。

根据预测,只要将运营期各项噪声治理措施落实后,各时段噪声产生的影响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采矿区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对矿区声环境影响不大。

⑷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采矿废石/废土,选矿过程中产生的除尘器粉尘。本项目运营期每年剥离表土/废石量0.8712万m3/a,服务期内剥离总量4.356×104m3。剥离的表土主要用于后期矿山恢复。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本项目设置一处排土场(用于堆存地表剥离废弃岩土),位于采场南侧直距约112m支沟内,占地面积0.3hm2,有效容积2.4万m3,可满足运营期废弃岩土堆存需求;在工业场地南侧50m地形平坦处处设置弃土场(用于堆存剥离表土,后期用于生态恢复),占地面积0.3hm2,有效容积2.2万m3。可满足运营期剥离岩土堆存需求;本项目工程劳动定员8人,生活垃圾产生量1.92t/a。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有组织粉尘经收集后全部作为产品外售,对环境影响不大。

⑸生态环境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陆生植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形成2720m水平开采工作面对矿山地表附着植被的挖损、破坏,形成550m开拓运输道路对地表植被的碾压、破坏,以及采/选工业场地、办公区、排土场场平过程中对地表植被的占压和损毁。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基建期共挖损、占压植被面积4.14m2。经调查,矿区植被以芨芨草、狗尾草等,车前科车前,十字花科独行菜,豆科短叶锦鸡儿,菊科的冷蒿、菌陈蒿、猪毛蒿、灌木亚菊等常见物种为主,无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同时,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小,本工程建设不会使某种植物物种灭绝,也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某种植物的遗传结构、空间分布格局和种群更新,通过闭矿后土地复垦措施可使区域内植被得到最大程度的恢复,因此,对区域性植被的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订)》中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矿山选址不涉及《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中的限制、禁止开发区,选址合理。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及相关材料,区内主要单位及个人均支持项目的建设,矿山开采、矿石加工产生的粉尘经洒水降尘和布袋收尘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用于堆肥处置,不外排。其余污染物在采用项目设计和环评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污染防治、生态恢复等措施后,项目运行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实现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要求,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卓尼县鑫洮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喀尔钦乡拉扎村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534902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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