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先成矿业重质碳酸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7月25日,咸丰县先成矿业有限公司根据《咸丰县先成矿业重质碳酸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告表和环保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参加现场检查验收的有:咸丰县先成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咸丰蓝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监测 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会议邀请2名专家参加验收组的工作。

验收组成员(名单附后)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 告、验收 告编制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告表的汇 ,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咸丰县忠堡镇境内大理岩资源丰富,矿石品质较高,具备碳酸钙加工的有利条件。咸丰县先成矿业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在咸丰县忠堡镇工业园建设咸丰县先成矿业重质碳酸钙加工项目,年产10万吨重质碳酸钙粉体(规格为400目)。项目建设1栋生产厂房、1栋办公楼、1个三级沉淀池、1套布袋除尘设备等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9月,咸丰县先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咸丰县先成矿业重质碳酸钙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编制完成《咸丰县先成矿业重质碳酸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并提交建设单位 咸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18年11月30日,咸丰县环境保护局以咸环审[2018]41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3月投入试运行,目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2019年5月,咸丰蓝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咸丰县先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该公司“咸丰县先成矿业重质碳酸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咸丰蓝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5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结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的技术要求,编制完成《咸丰县先成矿业重质碳酸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根据该验收监测方案,咸丰县先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北华信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6月13日对该项目产生的废气和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现状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和效果进行了监测,根据该监测数据及自查结果,咸丰蓝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咸丰县先成矿业重质碳酸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告表》,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根据建设单位描述,本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咸丰县先成矿业有限公司咸丰县先成矿业重质碳酸钙加工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的7.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咸丰县先成矿业重质碳酸钙加工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 告书及其批复有部分不一致,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1)环评设计建设内容:破碎、筛分、磨粉、包装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内的收集尘回用于生产。未收集的部分无组织排放。

(2)实际建设内容:破碎、筛分、磨粉、包装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生产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未建设15m高排气筒。

(3)项目变动分析:破碎、筛分、磨粉、包装工序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碳酸钙粉体颗粒物。项目厂房加盖顶棚,三面围挡,项目生产时,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经人工收集后与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一起回收利用,减少向车间和厂界外环境排放,经分析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办公生活污水依托忠堡镇工业园化粪池预处理后运至农田施肥;冲洗原料废水排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雨水经雨水沟排入溪沟。

(二)废气

项目不设置食堂,不产生油烟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是破碎、筛分、磨粉、包装输送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汽车扬尘和汽车尾气等。

(1)破碎、筛分、磨粉、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然后共用一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生产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原料堆场粉尘加盖顶棚,三边围挡,采用人工间歇性洒水降尘;

(3)装卸扬尘、汽车扬尘等加工扬尘采用人工间歇性洒水降尘;

(4)本项目共设置1条运输带,物料通过运输带至各环节加工,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极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尘、沉淀池污泥及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并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线;沉淀池污泥晾干后清运至弃土场倾倒;在筛分工序中,粒径过大的产品为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3t/a,回用于生产。

(五)环境管理

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各类环保档案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并协调与政府、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湖北华信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数据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根据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人员培训、保证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建立完善的环保档案。

3、加强场地及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扬尘污染。

七、公示信息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咸丰县先成矿业重质碳酸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丰县忠堡镇工业园;

建设单位:咸丰县先成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验收监测 告表(含检测 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7月26日–2019年8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4772440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点击下载:

附件-咸丰县先成矿业重质碳酸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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