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味整治!超时施工立案! 友给山东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近期,山东省各地针对 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112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山东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 民留言】

日照市东港区河山镇海河小区频繁停水,夏天来了居民用水多,小区频繁停水,洗衣做饭洗澡都不方便。希望领导能够百忙中关注解决一下,让居民用上放心水。

答复意见:

尊敬的 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日照市东港区河山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河山镇驻地海河小区建于2010年-2015年,分二期建成,共计住户492户,因项目建设时间早,当时日照市自来水管 还没有通到乡镇,所以海河小区用的自来水是镇、村建的自来水站用水。前阶段镇驻地改造,河道清理施工时多次挖断自来水管道,造成短时间停水现象。问题发生后,小区物业对管道及时进行抢修,物业人员向业主作了说明,现已抢修完成,恢复正常供水。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 民留言】

最近青岛董家口、日照岚山、临沂临港等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请问如何才能保证日照市的空气质量,提升日照市做为旅游城市的定位,谢谢您。

答复意见:

【 民留言】

每天晚上回到家,很累,还得闻到开发区恶心的味道,都要吐了。

答复意见:

【 民留言】

晚上施工至凌晨一两点钟,严重影响居民休息。临近高考,学生都无法正常休息。

答复意见:

尊敬的 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日照市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工地为裕升华庭项目工地,该工程施工方为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月26日晚,施工方进行车库顶板浇筑作业,因设备故障,致使施工超过规定时间造成扰民。执法人员到场后,对施工方依法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并通过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噪声值检测取证。现已立案。 为解决夜间施工扰民问题,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防噪降噪措施,切实保障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该施工方承诺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确保不再发生违规夜间施工和噪音污染等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 民留言】

我们购买日钢房产开发的日照市儒风海韵西区房子,七八年未给予办理房产证。起初,本小区属于集资建房,后来日钢已经将税费交齐,现在土地性质为出让地,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不给予办理不动产证?住建局官方回复,本小区为集资建房,非本单位职工不予办理,但我们业主有两点疑问:1,为什么现在土地性质是出让地了还不能办理房产证?2,为什么1-10号楼的业主一半不是本单位职工的也全部成功办理不动产证,住建局为什么同一个小区不同标准?请领导百忙之中抽点时间予以监督督促一下,我们业主多次反应政务服务热线,都没有部门给予落实。

答复意见:

尊敬的 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儒风海韵小区由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建设,市住建局已于2007年就批复该企业的集资建房手续,早已进入分户办理程序。对核实属于该公司员工的业主,由日照钢铁房产有限公司提 有关资料后我们会及时给予办理有关登记确认手续。非本单位职工,不符合集资建房政策,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我们已经督促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加快进度,尽早为符合条件的业主办理完毕,并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 民留言】

我是一名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普通百姓,我想知道国家棚户改造到底是怎么个补偿办法,本身棚户改造是造福于民的好事情,但是我们这里怨声载道,地方政府不合理强制拆迁,弄得老百姓居无定所,跪求领导还百姓一个公道!

答复意见:

尊敬的 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枣庄市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棚户区改造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枣庄市峄城区坛鑫片区房屋征收属棚户区改造工程,本着惠民利民的原则,结合片区实际制定了《峄城区坛鑫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房屋征收过程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工作中,坚持“亮底棚改、阳光征收”的原则,通过制作公示牌、设立宣传栏、张贴通告、印制发放告知单等形式,将棚改规划、征收补偿方案、安置房源选择等全过程公开,并现场解答群众疑惑,使改造工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的执行都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开展。目前,该片区622户被征收户已全部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如您对该事项仍有疑义,请拨打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电话:0632-8055796。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民留言】

我是德州乐陵市市民,向你反映我市人民医院门口乱收停车费问题。医院门口人行路面本应该是公共通行场所,但附近部分居民却圈地设点,向停车人员无端索要“看管费”。虽然钱不多,但却让人心情不舒服,也破坏了城市形象,甚至强制扣留停车人员的车辆。为此,向当地政府反映此问题,主管部门的答复是,这涉及到当年征地拆迁造成附近居民损失,于是默许他们摆点收费,已经在此乱收费有多年。但这毫无疑问是将损失转移到了无辜市民身上,而且还回应称需要市中街道政府、村委会、摆摊乱收费的居民三方进行协调,但一个多月过去了,此事并未解决,乱收费问题依然存在。因为这是两码事:第一,征地损失,是当地政府和附近居民之间的民事补偿问题;第二,圈地摆摊乱收费,不仅造成停车市民损失,影响心情,而且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与城市形象。此外,本人也并未要求摆摊设点人员看护车辆,没有直接的劳务付出。

答复意见:

尊敬的 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乐陵市城管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执法队员现场核实,安居路人民医院出口两侧各有一处存车点进行停车收费活动。当事人私自占用城市公共空间强制收取停车费的现象破坏社会风气、损害城市形象,我局执法人员已对私自收取停车费的当事人分别进行了严厉警告,当事人已停止收费行为。在此正告广大市民,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未设置任何停车收费区域和收费人员。为防止反弹,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同市中街道办事处、公安局、发改局(物价)等部门进行联合整顿。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到乐陵市城管局执法大队或拨打0534—6112319进行详细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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