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北京曝光9批问题食品,含螺丝椒、开心果、烤翅、豇豆

●○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


近期,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涵盖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其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等10类食品共计695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686批次,不合格9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山东昌邑市陇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密云区溪翁庄镇丰富农贸市场北京库宝肉店经营销售的恒晖奥尔良烤翅(生制品 双签翅中 计量销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49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5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烤翅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平谷区北京悦客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小碗(密胺餐具),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3.北京元海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幸福荣耀(北京)超市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经营销售的佳诚开心果(100克/袋),大肠菌群(实测值:<10;1.7×102;<10;1.2×102;<1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M=102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4.北京元海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幸福荣耀(北京)超市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经营销售的佳诚开口榛子(260g/袋),大肠菌群(实测值:2.8×103;2.6×103;4.4×103; 8.6×102;2.7×103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M=102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5.北京旺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华糖洋华堂商业有限公司华堂商场亚运村店经营销售的蔬菜土豆泥菜肴(125g/盒),大肠菌群(实测值:3.2×102;15;1.9×102;3.1×102;7.8×10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1,m=10,M=10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指示菌之一。食品及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对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及直接食用的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中的大肠菌群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不允许有超过102 CFU/g的,且至少3个包装产品检测结果不超过10 CFU/g。《冷链即食食品》(Q/PGWYP 0003)对冷链即食食品中的大肠菌群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不允许有超过102 CFU/g的,且至少4个包装产品检测结果不超过10 CFU/g。

6.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万发恒顺农贸市场内北京京鲁润食品店经营销售的豇豆,噻虫胺(实测值:0.09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豆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豇豆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7.丰台区北京光彩大鸭梨餐饮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螺丝椒,啶虫脒(实测值:0.3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啶虫脒,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啶虫脒在茄果类蔬菜(番茄、茄子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辣椒中啶虫脒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8.昌平区昌平镇北京豫京昌商贸中心经营销售的韭菜(散装),腐霉利(实测值:3.0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实测值:0.7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腐霉利,是一种广谱内吸性的高效杀菌剂,对低温高湿条件下发生的灰霉病、菌核病有显著效果,但菌株容易对其产生抗性。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关键物质解读: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属拟除虫菊酯类仿生物农药,中等毒性杀虫剂,对害虫和螨类具有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韭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9.昌平区昌平镇北京豫京昌商贸中心经营销售的梭子蟹(散装 海水蟹),镉(以Cd计,实测值:2.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海水虾、海水蟹中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同时,郑重告诫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 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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