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单:
顶固官 客服电话推荐后
与经销商直接签订了合同
吴先生提供的采购合同显示,2022年1月18日,吴先生和邵某签订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0万,约定交货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全屋家具订货的产品包括主卧衣帽间、梳妆台等,除了三楼主卧护墙板为进口实木皮,其余柜体材质均为进口三层实木。其中,邵某所属的乙方为“中山市谊冠装饰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截图
吴先生提供的付款记录则显示,2022年1月24日和2月10日,吴先生共转给中山市谊冠装饰科技有限公司30万元,“剩下的30万是等到验货安装后才转给对方”。
银行电子回执截图
交货:
和经销商一同开箱验货
“连续拆了好几箱,每箱板材都不对”
吴先生说,5月5日,经销商交货,但当时他看到货物就觉得不对劲,虽然包装上写着“顶固”,但是“拿胶纸各种胡乱缠绕,一点都不像上市公司的定位”。
受访者供图
受访者供图
吴先生说,5月7日,吴先生找来同事,和经销商一同开箱验货。别墅有3层,因此每层楼每个房间都拆出一箱来看。拆开货物后,吴先生通过板材开孔的地方,发现板材并不是三层实木。但经销商却认定这就是“三层实木”。于是吴先生找来锯子把板材锯开,发现这只是纯松木板材,连续拆了好几箱,每箱板材都不对。另外,吴先生还反映,现场货物有一箱五金件都是旧的,有很多尘,还有拧动过的痕迹。
吴先生提供的货物比对图。左边为涉事产品,右边为样板图
取证:
合同中的乙方企业
不是品牌的代理企业
受访者供图
直到这个时候,吴先生才知道合同中的乙方并非是顶固注册备案的代理公司。而此前顶固没有和吴先生说明,邵某在顶固代理的公司名称,“谁能想到总部推荐的人,换了一家公司和我们签……从她(经销商邵某)的头像、微信从头到尾都是把自己包装成顶固的形象,在群里也是说自己的产品都是顶固的东西”。
吴先生与经销商邵某的聊天记录显示,1月6日,邵某向吴先生表示,他们是顶固品牌,不可能做其他品牌的产品。1月24日,邵某称,“您的信息也是顶固工厂总部推荐过来的,如果我们靠不住,顶固工厂总部也不会把我们推荐给您”,并表示自己不会是皮包公司。
沟通:
顶固声称消费者应该
找合同中乙方店面索赔
吴先生称,顶固方在现场表示,没有查到吴先生的订单,这批货物也不是他们公司生产的。顶固工厂的一位商务还向吴先生透露,会给这个门店发律师函。
根据吴先生提供的声称是与顶固方现场沟通的录音,顶固方还表示,消费者应该找合同中乙方的店面,让他们索赔,也可以 警处理,“如果我们发现这个经销商造假的话,我们也会对其处理…我们不能容忍经销商造假,欺骗消费者…品牌也是受害者”。
然而,根据5月7日现场点货时邵某提供给吴先生的发货明细清单,其购买了柜身、背板、五金、功能件等169件货物,收货人为邵某,收货地址为广东中山火炬区居然之家4楼,抬头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顶固衣柜物流成品仓订单发货明细清单》。
发货明细清单截图
受案回执截图
【各方说法】
顶固家居:
案情以公安机关查明的为主
希望公安机关尽快查明案情
经销商:
有顶固授权
按合同要求提供板材
根据吴先生提供的中山市谊冠装饰科技有限公司5月20日出具的律师函回复,中山市谊冠装饰科技有限公司表示,合同附件对柜子板材进行了明确的要求,部分板材是“顶固”公司生产的产品,部分板材不是“顶固”公司生产的产品,因此“我司假冒‘顶固’品牌的说法不符合客观事实”。
律师函回复截图
律师函截图
律师函中还解释了吴先生所称“板材货不对板”的问题,并表示为工作人员在跟单过程中对板材解析没有到位感到抱歉,称可以优惠3万元等。
律师函截图
律师:
经营者利用品牌特定环境需披露外包事实
该起消费投诉反映了企业内部管理问题
张瀚表示,对于经营者,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经营者诚信经营的义务,经营者如果运用了如店面装潢特定品牌的经营环境外观,则同时需要披露外包的事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品牌运用了经营环境和场地等现场因素,如果实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不是本品牌的厂商,消费者有知情权”。
张瀚称,一般情况下,店家提供的是格式条款,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之前,还是应先仔细阅读合同,对于谁与之订立合同这种具体信息应当以书面合同为准。如果在经营者没有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消费者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张瀚提醒,消费者最终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至少还是应该看一下合同的甲乙双方实际究竟是谁,这个方法最保险。
王学堂称,这起消费投诉反映了企业内部的管理问题,“品牌在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克隆、仿冒等竞争方式,作为品牌商,当然要对品牌进行维护,打击假冒伪劣”。他提到,消费者是本着对品牌的信赖去选择购买,但最后发现并不是品牌的产品,品牌方不能单纯以“没有选择好经销商”等为由回应消费者的需求。王学堂还表示,该律师回复函无论从格式还是内容角度上看,都不正式。
产品包装有“顶固全屋定制”字样
合同乙方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现场拍摄
天眼查显示,合同中的乙方“中山市谊冠装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法定代表人为周某;2022年5月19日,该公司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中山市市监局东升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天眼查截图
【相关】
2021年顶固积极为经销商赋能
经销商渠道营收占总营收接近70%
顶固家居官 显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成立,2018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从事定制衣柜及配套家具、全屋整装、精品五金(含智能五金)、定制生态门、集创门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在中山、佛山、成都、温州建有生产基地,建设有标准化终端门店超过1000家,营销 络已覆盖全国34个省市自治区。
其2021年财 显示, 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8亿元,同比增长4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483万元,同比减少490.18%。
财 显示,顶固产品销售以经销商为主,大宗客户、直营模式为辅,其中,2021年,经销商渠道的营收占总营收69.27%,2020年,该数据为75.67%。
财 显示,在全屋定制领域,公司在现有的经销渠道上不断深化和拓展渠道布局,积极开拓整装和高 定渠道,深化大商、标杆培育计划和加大新商帮扶计划,积极为经销商赋能。截至 告期末,顶固全屋定制拥有572位经销商、608个门店,全屋整装拥有31位经销商、已建8个门店及在建门店有23个,顶固集 创门窗拥有206位经销商、206个门店。
财 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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