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整治】
规范执法行为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改革信息】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题研究部署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研组调研交通执法改革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中央垂管部门达成执法协作共识
多次协商 两部门达成案件移送协作制度
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争创“执法先锋”
【执法行动】
农业支队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执法检查
交通支队召开案件听证会 保障行政相对人申辩权利
市场支队六项措施 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卫计支队开展县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培训
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见成效
桐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亮剑”执法行动
【城市管理】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导检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加强综合整治 营造干净街道
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农贸市场整治
一
【营商环境整治】
规范执法行为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10 月 19 日,局党委书记、局长申剑主持召开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通 “9.30”投诉处置情况,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营造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进行再部署。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查细纠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资金划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特别要加大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环节不规范行为的排查力度,认真整改、不留隐患、做好服务。
◆ 一是高度重视执法培训工作。采取自学、集中授课、典型案例解析和案件讨论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实现队伍执法专业化。
◆ 二是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我局的职能职责开展执法检查行为,坚决杜绝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步骤开展证据采集、文书送达等工作,充分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辩权,确保处罚程度与违法行为相适。
◆ 三是不越红线、不踩雷区。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各项规定,时刻将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杜绝利益交换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保持队伍的纯洁性。
◆ 四是强化监督机制。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选好党风廉政监督员,将执法行为置于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保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二
【改革信息】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题研究部署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10 月 24 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申剑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会议认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按照改革工作要求,在完成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人财物事划转、基层组织建设、建章立制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夏季执法百日行动,有效打击了各领域行政违法行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大整合”目标基本实现。
会议要求:
◆ 一是加快提档升级,谋划思考大优化工作。加快制定纵深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三年行动计划,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标、重点任务、体制机制等进行系统谋划,分阶段分步骤深入推进改革。
◆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促进改革深入推进。结合改革任务和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有力有序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做到“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充分发挥党员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在改革上精准发力。及时梳理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困难,建立问题台帐,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复杂程度研究问题解决对策,及时消除制约改革推进因素和问题,精准高效推进改革。
◆ 四是加强调研指导,分领域推进改革。结合各领域工作实际,分领域组织开展执法体制改革调研,形成本领域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构建本领域市、县(区、市)、乡镇三级执法体系。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研组调研交通执法改革
10 月 25 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申剑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以下简称交通支队)开展交通领域执法体制改革调研,与支队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座谈。
调研组对交通支队的工作予以肯定,支队班子团结,思路清晰,工作状态良好,进入角色较快,工作有成效。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交通领域执法体制改革,申剑局长要求支队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我为主深入推进本领域执法体制改革。
◆ 一是克服困难,积极主动抓改革。要担当作为有作为,结合当前的营商环境整治,攻坚克难,主动抓好改革。
◆ 二是鼓足干劲,充满信心抓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全体干部职工要心无旁骛,坚定信心推进改革,将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 三是团结一致,上下齐心抓改革。要上下一心,与市局同频共振,共同努力解决实际问题。
◆ 四是党建引领,建章立制抓改革。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制度管人管事,严格作风纪律,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
◆ 五是强化调研,突出重点抓改革。结合本领域的改革和执法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研,精准掌握实际情况,解决好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改革。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中央垂管部门
达成执法协作共识
为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协作配合,10 月 17 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市气象局就气象领域执法工作进行了座谈。
双方表示,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反馈和案件移送机制,联合开展气象领域执法行动,督促加气站、加油站等重点场所完善避雷等基础设施建设, 坚决杜绝因雷电天气导致加气站、加油站燃烧或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固化协作机制,明确各自权力义务,双方签定了《气象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制度》。
多次协商
两部门达成案件移送协作制度
为加强市综合执法局与市商务局的协作配合,实现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无缝对接,有效打击商务领域违法行为,近日,按照局党委统一安排,市场支队多次与市商务局对接协商,经双方共同努力,达成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协作共识。
该协作制度明确了双方在商务领域打击违法行为的职能职责,确定了行政执法案件的移送程序和数据 送途径等工作,建立了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有力推动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争创“执法先锋”
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深入推进“解放思想敢担当、真抓实干有作为”学习教育中,紧紧围绕提升执法和城市管理水平,实行三抓并举,开展“执法先锋”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着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抓教育引导,树立创建品牌意识。结合“解放思想敢担当、真抓实干有作为”主题教育,开设活动专栏,宣传好思想、好作风、好形象,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在改革中走在前、干在先、作表率,发挥党建品牌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各支部以创建“执法先锋”为载体,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使创建党建品牌活动成为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
抓组织引导,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制定《 “行政执法先锋、城市管理模范”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强抓领导班子和支部建设,做到党建工作与执法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通过支部示范引领,逐步解决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从“传统执法”到“新型执法”的转变,不断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抓活动引导,树强执法队伍形象。加大先进典型培宣传力度,以正面教育为主,塑造 10 名先进典型,开展向模范学习活动,增强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精神。深入贫困村开展“1+1”结对帮扶活动,体验民生,拉近与群众距离。
三
【执法行动】
农业支队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执法检查
针对当前全国部分地区出现非洲猪瘟疫情,局领导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严防非洲猪瘟传入我市。
按照局党委的安排,10月17-18日,市农业支队对赤水市、习水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进行了调研。
检查组对检疫站和养殖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就当前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的领导,明确职责,细化方案,做好防控工作。二是加大餐厨剩余物管理工作,严查严处违规使用泔水饲养生猪的违法行为,有效切断非洲猪瘟疫病传播途径。三是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方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加大对生猪私屠滥宰、经营未经检疫检验猪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辖区内动物产品供给安全。
交通支队召开案件听证会
保障行政相对人申辩权利
为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自身合法权益,依当事人申请,10 月 23 日,市交通运支队组织召开了违法案件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员就贵州省湄潭县瑞祥汽车有限公司未依法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案陈述了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依据及处罚建议。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辩。双方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充分的辩驳,听证圆满结束。
通过听证,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达到了及时消除当事人对交通监察执法的对立情绪、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树立了法律的权威,提升了交通执法支队文明、公正的执法形象,对支队整体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办案质量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市场支队六项措施
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为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市场支队采取六项举措强化执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
◆ 一是组成业务骨干团队,加大培训力度。抽调 8 名执法骨干作为业务培训老师,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内部培训,同时加强县大队人员培训力度,做到熟悉法律条款,掌握办案程序,精通办案技巧。
◆ 二是以“熟”带“生”,提高办案水平。以“老”带“新”、以“熟”带“生” ,通过实战练兵培养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大力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
◆ 三是以案学法,提高学法的兴趣。通过对典型案例、特殊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讲解、讨论,提高学习兴趣,提升执法人员知识视野,拓宽办案领域。
◆ 四是交叉跟班办案,掌握更多的法律法规。跨行业全综合办案,通过交叉跟班办案, “逼”着执法人员掌握不同领域法条,大力培养复合型执法人才。
◆ 五是开展案件“评优评差”。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评查,评选优秀案件和最差案件,形成争先创优的竞争氛围。
卫计支队开展县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培训
为纵深推进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10 月 23 日,卫计支队对湄潭县卫计大队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文书及执法程序培训指导。
通过培训,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和掌握新的行政执法规程和文书使用,纠正了一些偏差理解和认识,理清执法工作职能,为全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工作纵深推进打牢了基础。
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打击非法行医
专项行动见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营造和谐、规范的医疗服务秩序,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规范执业行为专项行动,对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
截止 10 月上旬,查处无证行医 16 家并予以取缔,处罚款27000 元,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 228 件。此次行动,净化了辖区就医环境,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的认识,增强了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的自觉性和用药安全意识。
桐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展“亮剑”执法行动
桐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目标要求,聚焦民生热点,自 10 月 1 日起,开展为期 3 个月的综合行政执法“亮剑”行动。该局各执法大队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勇挑重担,在日常巡查工作基础性上,开展“亮剑”执法行动。
◆ 一是强化城市管理,严厉打击“违建”,规范占道经营摊位 330 余个,规范摩托车乱停乱放 200 辆,劝诫噪音污染门面 50 家,拖移违停电动车、摩托车 45 辆,抄牌违停车辆 25 辆,清理占道堆物 60 起,劝诫游走经营者 300 人,处理投诉案件 20 起,清理残标 30 幅。
◆ 二是启动非法行医专项整治,立案查处 6 件卫计违法行为。
◆ 三是深入开展交通市场整治专项行动,规范出租车、客运班车经营行为 105 起,整治涉嫌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四轮车)90 辆,处罚违规 络预约出租汽车 3 起,打击非法营运 80 余起。
◆ 四是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检查运猪车辆 45 辆,生猪 3000头,家禽 30 车 41480 羽、牛 5 车 90 头、羊 15 车次共 2500 只,查处未开具检疫证明运输牦牛和马案件 1 起。
四
【城市管理】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导检查中央环保督察
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10 月 23 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申剑率局环保督察整改办到海螺公司生活垃圾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厂和红城环卫公司南部生活垃圾分选厂督导检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在海螺公司,申剑局长察看了垃圾处理现场,详细了解两条生产线的垃圾处理累计量。他指出:海螺公司要尽快完成设备检修,加快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务必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高负荷运转,生活垃圾日处理量需达到 600 吨以上,确保生活垃圾及时得到处置。
在红城环卫公司南部分选厂,申剑局长察看了整改前后对比影像资料,听取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他强调,红城环卫公司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改力度,推进垃圾处理工艺优化整改,提升垃圾分选生产线处理能力。加快设施设备磨合进度,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整改到位,运行正常。强化业务工作培训,以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
加强综合整治 营造干净街道——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巩固红梅路整治成果
为根除红梅路脏乱差顽疾,2017 年该局以解决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综合整治,制定《汇川区红梅路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通过多部门联动,对红梅路展开集中整治,全面拆除 270 余处乱搭乱建摊位,取缔“马路市场”,并规范沿线商铺经营范围,红梅路多年顽疾,一朝解决。
为确保红梅路整治成果得到长效保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了红梅路 格,派驻 10 名队员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标、定责的“五定”包保责任制。全天候对红梅路进行巡查管控,防止道路两边骑门摊、流动摊、乱停乱放等问题的反弹,确保文明成果不褪色。2018 年以来,共开展 4 次整治专项行动,口头劝导 2880 次,清理占道经营 2450 起,规范骑门摊 2340 次。
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农贸市场整治
为进一步解决农贸市场及周边“脏、乱、差”的环境状况,不断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氛围,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整治。
10 月 25 日,该局联合延安街道办事处对任家拗农贸市场及周边市容秩序进行集中整治。在整治过程中,对市场周边流动商贩、跨店经营等行为进行劝导教育,要求商贩及店家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对不听劝导,拒不整改的商家和个人,依照规定对其经营物品登记保存。同时,对市场周边电动三轮车、私家车、货运车等车辆人行道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及时劝离。共清理占道经营 30 余起、越门经营 18 起、乱堆乱放 6起、车辆乱停乱放 3 起,任家拗农贸市场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编稿:杨应舟
制作:贵州天逸轩新媒体中心
审稿:陆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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