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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品添加剂、食糖等8大类食品共计435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420批次、不合格15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合肥市蜀山区歪歪家牛肉汤馆经营售卖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23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长丰县下塘镇王化代小吃部经营销售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22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铝的残留量(以Al计),含铝的食品添加剂,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起到膨松剂、稳定剂作用,如超范围或超量使用会产生铝残留。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商户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3.枞阳县高生源蜂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高生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徽省高生源蜂业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枸杞蜂蜜(500g/瓶),霉菌计数(实测值:3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0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4.合肥蜜安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合肥市大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奇亚籽调制蜜(500g/瓶),菌落总数(实测值:92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5.芜湖市繁昌区小航食品加工厂生产、芜湖县燕莎邻里家超市城东店经营销售的枸杞花生糖(散称 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36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5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6.安庆市柏兆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安庆市天鲜配蔬果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经营销售的黑芝麻酥糖(散装称重),大肠菌群(实测值:25、10、25、50、5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M=102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7.安庆市陈光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庆市宜秀区北国之春百货经营部销售的原如意墨子酥(散称),大肠菌群(实测值:<10、1.8×102、25、10、<1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M=102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检出大肠菌群,是有被致病菌(如沙门菌、志贺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8.霍邱县新店镇唐氏食品糕点厂生产、霍邱县户胡镇大乐购生活超市经营销售的老式鸡蛋糕(450g±30g/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1.21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g/kg);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0.731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g/kg),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是一种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相对无毒的食品添加剂,在生物体内可被代谢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体外。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酸菜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
>>关键物质解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是一种常见的广谱性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迅速吸收,并分布于血液和多个器官中,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减缓产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对原辅料管控不足由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引入。
9.淮北市郑口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萧县特吉利生活购物广场经营销售的濉河大曲白酒(225mL/瓶 46%vol),酒精度(实测值:44.8%vo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45.0-47.0%vo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0.马鞍山市一品当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横望山米酒(500ml/瓶 10.7%vol),酒精度(实测值:13.2%vo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9.7-11.7%vo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类中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11.合肥市蜀山区怀涛蔬菜零售铺经营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毒死蜱(实测值:0.3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腐霉利(实测值:2.6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三重作用,对水稻、小麦、棉花、果树、蔬菜、茶树上多种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均具有较好防效,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存在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并可能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12.亳州市谯城区乐客生活超市二店经营销售的韭菜(计量称重),腐霉利(实测值:4.4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腐霉利( procymidone),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的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防治。腐霉利的耐雨性较好,但容易产生抗药性,不应连续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腐霉利对眼睛与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较低。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被霉菌侵染的食物,发霉后会产生大量的霉菌、毒素,这些毒素往往会引起体内重要脏器的损害,发霉的食物多含有黄曲霉素,这是一种世界公认的头号致癌物质,长期摄入黄曲霉素,会导致多器官癌变。
13.池州市翠柏农贸城董玉民经营销售的黄鳝(活),恩诺沙星(实测值:406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源性食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药物残留超标。
14.庐江县泥河镇农贸市场李氏蔬菜冷冻食品商店经营销售的韭菜,多菌灵(实测值:2.7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多菌灵,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因真菌引起的病害具有防治效果。长期食用多菌灵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多菌灵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mg/kg。韭菜中多菌灵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15.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街道绿怡居农贸市场李农经营销售的梭子蟹(活),镉(以Cd计,实测值:0.7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海水虾、海水蟹中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已责成合肥、淮北、亳州、宿州、六安、马鞍山、芜湖、池州、安庆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在此,特别告诫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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