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举 ,我治理
2021年4月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共办结
群众举 环境问题66件
一起来看看典型案例
1
群众举
泽州县大东沟镇马村玲玲饭店
油烟不经过处理排放
生活垃圾随意丢弃
污染环境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21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泽州县大东沟镇马村玲玲饭店位于泽州县大东沟镇马村村西约100米处。
现场检查时段该饭店处于营运状态,该饭店位于马村住宅小区西约100米处,炒菜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换气扇抽风机直接排放,饭店产生的垃圾少量散落在道路边。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要求该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饭店产生的垃圾集中收集并送至马村临时收集点。
2
群众举
陵川县晋宜通钙业有限公司
石料生产线在没有取得环保手续
料棚未封闭、没有除尘设备的情况下
进行生产
还存在原料及石灰粉未遮盖
脱硫塔废水乱排放
批小建大等问题
办理情况:
陵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检查。陵川县晋宜通钙业有限公司位于陵川县崇文镇大会村。
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有两座炉窑,一座炉窑正常生产,一座炉窑处于停产检修阶段;一条石料破碎系统主体设施已建成,未配套建设环保除尘设备,现场检查时未运行,未提供相关环保手续。该企业对厂区内易起尘物料进行了苫盖处理,对大块石料未进行苫盖,现场要求企业及时对易起尘物料做好苫盖处理,并及时对大块石料做好洒水抑尘措施。氧化钙生产线脱硫除尘系统正在运行,脱硫浆液循环使用,循环水出水PH值为8左右,进水PH值为9左右,脱硫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在陵川县太行明杰钙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环保节能型混烧石灰竖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现场检查意见验收结论中该项目在建设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按照环境影响 告表及其他批复要求建设和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不存在批小建大问题。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企业石料破碎系统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同时对举 人图片资料中反映的生产现象进行立案,拟对该公司未批先建、未同时投产进行立案处罚。
3
群众举
东沟润达选煤厂
每天出入厂区的车辆较多
车辆苫盖不严,煤炭洒落一路
扬尘污染严重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举 情况部分属实。山西润达选煤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泽州县大东沟镇河底村南约200米处。
现场检查时段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现场查阅该公司2021年4月19日、20日门禁系统,该公司2021年4月19日、20日合计进出车辆为20辆。车辆进出均经过洗车平台冲洗;该公司车辆进出口道路存在少量积尘、地磅周围积尘清理不到位的现象;该公司洗车平台运行正常,洗车废水有效收集在废水收集池,实行闭路循环,检查中未发现洗车废水溢出;检查中该公司出厂车辆均有篷布苫盖,未发现物料抛洒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要求山西润达选煤股份有限公司针对该公司车辆进出口道路存在少量积尘、地磅周围积尘清理不到位的情况,立即进行改正,确保车辆进出口道路、磅房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效减少道路扬尘。
4
群众举
泽州县东德建材厂
每天晚上爆破石头,声音很大
在郭背村都能听到
破碎库地面灰尘很厚
库房破烂不堪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1日两次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泽州县东德建材厂位于金村镇原庄村西约700米处。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石灰石破碎后产生的废渣库未全封闭,原料堆场地面有少量积尘;2021年3月29日山西梦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厂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15日夜间22点左右在郭背村村口现场检查,未听到有破碎声音。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要求该企业立即对废渣库进行封闭,加大对原料堆场的打扫和洒水力度,破碎石灰石时间由夜间作业改成昼间作业,现已完成整改。
5
群众举
中煤华晋集团晋城热电有限公司
附近路面破碎
扬尘严重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15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中煤华晋集团晋城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泽州县金村镇上辛安村,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经调查,因该公司运煤车辆长期在这段道路行驶,导致路面破碎,有积尘。现该公司正组织施工队对破碎路面进行修复,并安排人员对地面积尘进行清扫。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责令该公司加强对运煤道路的管理,在修复路面的过程中做好降尘措施。
6
群众举
山西阳城阳泰集团晶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院内设立有其他公司的办公楼
近期阳城大数据中心旁边的办公楼内
每晚22点以后有施工现象
施工噪音严重扰民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10日进行了现场调查,群众反映山西阳城阳泰集团晶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其他公司办公楼施工是指阳城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维修加固工程,位于阳城县凤城镇卧庄村。经调查,该工程于2021年4月8日晚进行拆除旧楼作业,存在夜间施工现象。根据检查情况,举 属实。
针对该项目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阳城分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排放,禁止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如因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且公告附近居民,方可施工。
7
群众举
高平市河西镇小仙村的石料加工厂
未办理环保手续
粉尘污染严重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12日对河西镇小仙村石料加工厂现场检查发现:该石料厂位于河西镇小仙村,现场建设一座封闭大棚,棚内建设一套破碎、筛分等生产设施,该地址建设的大棚及生产设备隶属于高平市小仙富民石料加工有限公司所有,无任何环保手续;举 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2021年4月14日,高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河西镇人民政府下达《督办函》,责令河西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河西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14日向高平市富民石料加工有限公司和小仙村委下发书面《通知》,责令高平市小仙富民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三日内对现有不符合审批要求的生产设施进行拆除,清理场地;责令小仙村委履行监管责任。
河西镇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如下:一是分管环保领导、包村领导、四级主任科员韩某某,在落实环保工作责任中,对本辖区内“散乱污”监管不严,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镇进行通 批评;二是小仙村支部书记常某某,在落实环保工作中,对本村辖区内“散乱污”监管不严,建议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镇进行通 批评;三是小仙村村委副主任、分管环保干部、环保 格员姬某某对本辖区内“散乱污”生产未及时发现、及时 告,建议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罚款2000元,撤销其环保 格员,并在全镇进行通 批评。河西镇人民政府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大辖区范围内环保巡查力度,压实环保责令落实,强化 格化监管,努力做到环保问题及时发现、扎实整改,认真落实好环保各项工作,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目前,该石料加工厂设备已全部拆除,石料全部清理完成。
8
群众举
开发区凤瀛园小区2号楼3单元
楼顶上有一个太阳能房
在运行的过程中循环泵和水箱
产生了大量噪音
影响正常生活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9日对晋城市开发区凤瀛园小区2号楼3单元顶层安装的太阳能房进行调查,核查发现凤瀛园2号楼3单元楼顶安装的太阳能房在运行的过程中循环泵和水箱产生的噪音,影响楼下居民生活。
城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联系物业及举 人进行协调解决,该社区物业将会进一步对低频噪声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9
群众举
苑北路省运公司
凌晨工地施工
噪音过大
扰民情况严重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7日对苑北路省运公司进行调查,该工地是原省运公司车间,准备改建办公楼,施工期为2021年4月至2021年5月,因装修旧办公楼产生建筑垃圾,未清运完垃圾,延迟至夜间11时,目前已清运完毕。
城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警告工地负责人,禁止夜间施工,禁止一切产生高噪音的施工活动(晚22点至次日早上6点);如遇特殊工艺必须连续作业,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方可施工。
10
群众举
高平市原村乡狼儿掌村村西
新开一家无手续煤厂
望有关部门依法取缔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会同原村乡政府联合对原村乡狼儿掌村无手续煤厂检查发现:该煤厂位于狼儿掌村村北,暂时使用轧辊公司(已停业)场地,堆放原煤,数量约30吨。经调查,该煤厂内堆放的原煤为高平市鑫煜达工贸有限公司所有,负责人为王某,由于高平市鑫煜达工贸有限公司维修煤棚,临时堆放于轧辊公司(已停业)院内。原村乡政府工作人员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清理;4月8日,王某已将原轧辊公司(已停业)原煤全部运回高平市鑫煜达工贸有限公司煤棚内,现场已恢复原貌。
11
群众举
高平市马村镇唐东村村南高沁高速路南边
原唐东村旧煤矿内有一无手续煤厂
由于地方隐蔽,长期无人监管
望有关部门依法取缔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会同马村镇政府于2021年4月9日联合对唐东村旧煤矿内无手续煤场检查发现:该煤厂位于马村镇唐东村(原唐东村旧煤矿内),现场露天堆放有少量煤泥。
马村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责令煤场负责人清除场地内所有煤泥,4月10日下午,马村镇工作人员对该煤场进行复查,露天堆放的煤泥已全部清理。同时,马村镇政府将进一步明确责任,继续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对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快速处置。
12
群众举
自2021年2月起
阳城县白桑乡吕河村村民吕某社、吕某民
每晚12点以后
在村内马坡(荒地)倾倒煤矸石
并且用土将其随意覆盖
严重污染环境
办理情况: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7日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吕某社、吕某民私自在白桑镇吕河村(西北方向500米处)堆放煤矸石约1000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举 情况属实。
该堆场性质属“散乱污”。根据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城县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阳政发〔2019〕38号),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白桑镇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对白桑镇吕河村露天堆放煤矸石进行清理取缔的通知”(阳环委办函〔2021〕20号),要求白桑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清理取缔。
截止2021年4月12日,该堆场已全部清理取缔。
件件有落实
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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