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江门曝光32批问题食品及餐具,含腐竹、豇豆、凉拌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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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0大类食品805批次样品。检验结果显示,合格773批次,不合格32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台山市金茂广场国裕强泰酒楼有限公司经营售卖的豇豆,倍硫磷(实测值:0.3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鹤山市沙坪新南海渔村经营销售的豇豆,倍硫磷(实测值:0.05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倍硫磷,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农药,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

3.台山市金茂广场台城尚客餐厅经营销售的豇豆,乙酰甲胺磷(实测值:0.3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0.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乙酰甲胺磷,是内吸性的有机磷类杀虫剂,用于果树、葡萄、棉花、大豆、花生、甜菜、芸苔、芹菜、豆荚等,防治咀嚼式口器和刺吸式口器害虫,如蚜虫、蓟马、鳞翅目害虫、蠕虫、锯蝇、叶蝉、毛虫等;三唑磷,是一种中等毒性非内吸有机磷广谱杀虫剂、杀螨剂、杀线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主要用于棉花、粮食、果树等鳞翅目害虫、害螨、蝇类幼虫及地下害虫等;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甲基异柳磷,属高毒性的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农药,是高毒、高效、广谱的内吸性杀虫杀螨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非内吸性杀虫剂,能防治蔬菜、芸苔属植物、果树、玉米、茶树、葡萄和棉花中的鳞翅类害虫;甲胺磷是一种内吸性的有机磷类杀虫剂和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通过根部和叶片吸收,主要防治咀嚼式和刺吸式害虫和螨;氧乐果,是一种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对害虫击倒力快,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胆碱酯酶。若长期食用杀虫剂等农药残留量超标的食品,可能有呕吐、恶心、头痛和眩晕,还有疲乏和胸闷, 以后病人开始大量出汗和流唾液,接着视觉模糊,肌肉自发性收缩、抽搐,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少数人可能出现阵发痉挛和进入昏迷。

4.台山市金茂广场台城尚客餐厅经营销售的姜,铅(以Pb计,实测值:0.14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0.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5.台山市台城万达广场蛙来哒餐饮店经营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实测值:0.80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0.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6.恩平市丰食农家乐特色餐厅经营销售的姜,铅(以Pb计,实测值:0.24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0.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7.鹤山市沙坪新南海渔村经营销售的姜,铅(以Pb计,实测值:0.12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0.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8.台山市台城万达广场鑫泽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实测值:0.4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9.鹤山市沙坪好动烧烤档经营售卖的姜,噻虫胺(实测值:0.4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胺,是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急性中毒可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身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10.台山市台城粥宫壹号饮食店经营销售的招牌!皮蛋瘦肉粥,菌落总数(实测值:14000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1.台山市台城骏辉餐厅经营销售的牛肉炒面,菌落总数(实测值:1100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2.台山市台城兵哥美食店经营销售的凉皮,菌落总数(实测值:130000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3.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人民路8号首层市场心思思美食店经营销售的凉拌海带丝,菌落总数(实测值:560000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4.江门市新会区美吉特广场鲜德公餐厅经营销售的凉拌腐竹,菌落总数(实测值:1.9×1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5.鹤山市沙坪嘉友美食店经营销售的葱油菠菜面,菌落总数(实测值:2700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6.广东金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支竹焖排骨,菌落总数(实测值:3.3×1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7.开平市长沙荣启美食店经营销售的凉拌猪心,菌落总数(实测值:9.3×1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8.开平市三埠亚古拜拉面店经营销售的凉拌牛肉,菌落总数(实测值:2.6×1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菌落总数虽然不是什么直接的致病菌,但如果菌落总数超标严重,会破坏食物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当其随食物进入人体后会破坏肠道里正常的菌落环境,引起腹泻、损伤肝脏等身体器官,食用超标严重的食品后,可使人患上肠道疾病 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也意味着致病菌超标的机会增大,增加危害人体健康的几率。

19.江门市味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159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0.江门市味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182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1.江门市蓬江区淑敏美食店经营使用的餐具-大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192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2.江门市蓬江区淑敏美食店经营使用的餐具-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84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3.江门市蓬江区淑敏美食店经营使用的餐具-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74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4.江门市蓬江区牛萌煮美食店经营使用的餐具-小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155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5.江门市蓬江区牛萌煮美食店经营使用的餐具-大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402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6.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万达广场汤潮猪肚鸡餐厅经营使用的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155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7 .江门市名厨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33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8.鹤山市沙坪猫在屋檐餐厅经营使用的餐具-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828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9.鹤山市沙坪猫在屋檐餐厅经营使用的餐具-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58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30.鹤山市沙坪猫在屋檐餐厅经营使用的餐具-宝宝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416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洗涤剂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孕妇使用不慎,不利于胎儿的发育。 这是因为洗涤剂中含有酒精硫酸和直链烷基磺酸盐等化学成分,这些物质可以通过皮肤粘膜吸收。如果孕妇长期大量使用洗涤剂或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超标的餐具,当体内上述有害物质达到一定浓度,在受精卵发育分裂为4个细胞时(大约在受精后48小时),可见,使用洗涤剂和不孕症有一定关系。同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还会对皮肤产生影响,人们通常形象地将做家务所造成的手部肌肤粗糙,称为“主妇手”。其实“主妇手”不只是一种形象的说法,而且是一种皮肤病。

31.鹤山山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凯旋分公司经营销售的双皮奶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32.鹤山市沙坪陕殿美食店经营使用餐具-面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可能导致食物被污染,而食品中大肠菌群不合格,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对人体健康有潜在的危险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CFU/g;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炒货、糖果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到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污染。大肠菌群含量超标,容易引发肠道外感染,如果大肠杆菌离开肠道后,很容易引发尿道炎,膀胱炎等症状,还会引起腹膜炎,胆囊炎,阑尾炎等症状,如果是有大面积受伤的人,还有可能会感染败血症。大肠杆菌还会引起各种腹泻,一般会持续两到三天,如果体质较弱,还会延长较长时间。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并及时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及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希望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 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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