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 问题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批转办问题 2020年7月3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
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 D1HL202007310003 扎赉诺尔区世兴家园小区新概念不锈钢门业,露天加工生产,噪声、粉尘、加工废料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扎赉诺尔区 大气
噪音
土壤
新概念不锈钢门业于2019年12月搬迁至扎赉诺尔区渔场东侧呼伦湖11号楼一层23号门市,有工商营业执照,无环境影响备案手续,主要从事家居门零售,卷帘门安装业务。该门业经营店面为2层结构,一楼主要为商品摆放区域,地下为卷帘门组装切割作业区域,门市西侧(世兴小区内)有约15平米加工区域。现场检查时,该门业未实施卷帘门切割工作,地上有散落的锯片、发泡剂以及少量边角料,由于现场未作业,不具备噪声污染监测条件,但不排除该门业在西侧加工区域切割卷帘门以及改造家居门的过程中切割噪声影响到周边居民的可能性。 基本
属实
扎赉诺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其下达了《清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店外露天作业。截至8月1日晚,新概念不锈钢门业已停止店外露天生产加工产品行为,并已将现场散落的原料及产品清理干净。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扎赉诺尔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其未办理环境影响备案手续的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告知书》,拟处罚款2000元,并要求企业于2020年8月15日前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作。
2 D1HL202007310004 新左旗甘珠尔小区三号楼金地缘音乐酒吧、达尔罕肉饼店、五角枫酒店院内直排油烟,污染周边环境,希望油烟改为高空排放。 新巴尔虎左旗 大气 金地缘音乐酒吧、达尔罕肉饼店、五角枫饭店位于新左旗阿木古郎镇甘珠尔小区三号楼,为南北走向独体二楼,因该楼门市房内无商用专用烟道,商户将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三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低空排放,且因与甘珠尔小区东西走向住宅楼距离较近,从而造成局部油烟污染。 属实 2020年8月3日,新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举 反映的金地缘音乐酒吧、达尔罕肉饼店、五角枫酒店院内直排油烟污染周边环境问题下达了《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责令以上涉污商户立即停业整改,限于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为:金地缘音乐酒吧、达尔罕肉饼店两家依托相邻住宅楼进行烟筒加高,实现高空排放;五角枫饭店因与相邻住宅楼距离较远,改为安装新型静音静烟设备,进行油烟排放。
3 D1HL202007310005 牙克石市佳园综合楼有四、五家饭店油烟污染住宅,晚上11点半都无法开窗。该楼为商住楼,后面有平台,饭店排烟筒与平台一齐,没有高出建筑物,导致油烟低空排放,影响到平台以上居民。 牙克石市 大气 青松北路佳园综合楼有3家饭店设置的排烟道均未超过6楼顶部。其中牙克石市欣利小串店和牙克石市吕师傅骨头馆均办理了工商经营许可,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但备案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牙克石市阿艺小味馆只办理了工商经营许可,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属实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市分局对吕师傅骨头馆、牙克石市欣利小串店备案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虚 、瞒 行为记入企业环境信用记录,近期将在市政府门户 站对其失信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市分局将对牙克石市阿艺小味馆没有备案登记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责令该饭店立即按要求进行备案,并拟处5万元以下罚款,待案审会通过后予以执行。
牙克石市城管执法局对牙克石市欣利小串店、牙克石市吕师傅骨头馆、牙克石市阿艺小味馆等3家企业独立烟道未超过6楼顶部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店主停业3天,自行整改独立烟道,并 相关部门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营业。
4 D1HL202007310007 盛源金水岸小区项目北侧、南侧分别有土堆,防尘 破损,春天扬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海拉尔区 大气 2020年8月1日,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盛源金水岸小区北侧、南侧土堆扬尘严重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经查,两处土堆均为金水岸工程用回填土,在工程结束后进行回填使用。现场调查发现覆盖的防尘 有老旧破损处,如遇大风天气,破损处裸露土堆易出现扬尘。 基本
属实
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执法监察大队对盛源金水岸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海城管改字(2020)规划第003号),要求其在2020年8月3日之前将全部土堆进行防尘 覆盖。8月4日,南北侧土堆防尘 覆盖全部完毕。
5 D1HL202007310008 鄂温克旗谐仁小区阿日纳酒吧、郁金香特色烧烤店晚上经营时产生很大的噪声和油烟异味,影响到居民正常生活。 鄂温克族自治旗 噪音、大气 8月1日上午,鄂温克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阿纳日酒吧周边业主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业主普遍反映营业期间动静较大。8月2日20点、22点,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对阿纳日酒吧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该酒吧营业时人员从前后门出入声音较大。
8月1日上午,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郁金香特色烧烤店周边业主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业主普遍反映其营业期间烧烤味大、人多时烟大。8月2日下午14:30分左右,执法人员到现场未发现异常。晚20点、22点,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对郁金香特色烧烤店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烧烤店共有1部油烟净化设施,作业量大时在室外可闻到油烟味。
基本
属实
鄂温克旗综合执法大队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阿纳日酒吧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如该酒吧噪音超标,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酒吧进行处罚;
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执法大队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郁金香烧烤店油烟排放是否超标及超标原因等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如该烧烤店超标排放,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6 D1HL202007310001、D1HL202007310002、D1HL202007310006、D1HL202007310009、D1HL202007310010、D1HL202007310011、D1HL202007310012、D1HL202007310013 鄂伦春旗甘河镇鲜卑源啤酒厂向南山小河排水污染水源,附近居民家井水无法饮用。甘河镇南山铁路林丰社区南山小河附近有养殖户养猪,气味影响居民。甘河镇八岱山社区王河养猪场排放粪污,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鄂伦春自治旗 大气水 经现场核实,鲜卑源酒业有限公司确实向南小河排水,酒厂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间歇排放,夏季2—3天、冬季4—5天排放一次,每次排放约15吨左右;污水处理站年产污泥约55吨,运送至甘河镇垃圾填埋场处理。企业未能提供水质监测 告。旗疾控中心提供2013年10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对甘河镇自来水厂水质检测 告(共17份),只有2017年10月1份检测 告显示菌落群数超标,其余16份检测 告显示供水水质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甘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19年地下水质检测 告显示,检测项满足《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8—2017)的二类水质。
八岱山社区现有养殖户22户,均属于规模以下养殖户,养殖牲畜2246头(只)。林风社区现有养殖户29户,均属于规模以下养殖户,养猪5978头。八岱山、林风社区为禁养区,现有养殖户均为《鄂伦春自治旗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2018年7月)划定前原有养殖户,养殖产生的粪便用于农田施肥使用。
经对甘河镇居民饮用水进行现场查看发现,部分居民生活用水有异味,不适宜饮用,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现场有粪污、养殖气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部分
属实
已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鲜卑源啤酒厂外排水进行检测,预计8月16日出具水样检测 告,并根据检测 告进行后续处理;
甘河镇政府立即向八岱山社区、林风社区有需求居民进行送水,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具体由社区设置送水停靠点,甘河镇环卫中心负责送水,每日上午10时、下午15时准时送水,居民自行准备容器取水;
积极筹备建设深水井,保障甘河镇八岱山社区、林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饮水。由甘河镇政府负责聘请专业队伍打井,旗农牧局负责业务指导。已于2020年8月6日进场选址,选址确定后立即组织开工,预计于2020年10月30日交付使用,实现供水;
甘河镇政府要求养殖户对生猪产生的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养殖户将粪便送到生猪养殖小区晾晒场,集中统一粪便晾晒后还田。旗农牧水利科技局对生猪养殖小区现有的1000平方米晾晒场进行扩建,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粪便处理设备,预计2020年10月30日完成;
将养殖户迁至鄂伦春旗方元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养殖小区)进行集中养殖、规范管理。计划2021年4月底完成。
7 D1HL202007310014 海拉尔区土产综合楼下水管 未接入市政管 ,使用清污车抽水,气味影响居民(想接入市政管 ) 海拉尔区 大气 海拉尔区土产综合楼位于巴尔虎西路以北,龙腾商贸公司以西。该小区于2010年建成,共2栋楼,包括81户住宅和100个车库。目前,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尚未接入市政管 ,日常生活污水由业主自行雇用污水车抽排。 属实 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于2020年8月中旬开始对该小区生活污水管线进行改造,铺设一条污水管线接入市政主线,预计10月15日完工,彻底解决影响居民生活的环境问题。
8 D1HL202007310015 鄂温克旗维纳河林场在草场上种树,牧民1700亩草场被破坏1000亩。鄂温克电厂粉尘影响周边牧民。鄂温克敏东矿煤矿扬尘污染,以前也举 过,没结果。嘎查达成立公司要恢复植被,到现在没落实。 鄂温克族自治旗 大气生态 (一)鄂温克旗维纳河林场在草场上种树,牧民的1700亩草场被破坏1000亩问题
经查,该区域不在孟根托亚嘎查草原所有权证范围内,且牧民苏义乐扎日嘎拉没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上述地区属维纳河林场国有林地,位于呼伦贝尔盟公署颁发的林权证合法范围内。林场于2017年实施国家重点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在上述区域种植树木。
(二)鄂温克电厂粉尘影响周边牧民问题
牧民投诉鄂温克电厂粉尘污染问题实为鄂温克电厂球形仓煤场东侧土堆。该土堆由鄂温克电厂建厂时平整土地产生,堆放于电厂东侧,计划作为腐殖土用于灰场植被恢复。堆存约35000平方米,高度约为5米。牧民苏义乐扎日嘎拉家位于土堆东侧。2019年5月23日,鄂温克电厂对该区域围挡、整型、绿化治理整体进行了立项。2019年6月进行招标,2019年9月30日签订合同,2020年5月开工,植被种植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养护和修补。2020年8月3日鄂温克旗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时,土堆已进行植被恢复。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粉尘污染现象。
(三)鄂温克敏东矿煤矿扬尘污染,以前也举 过,没结果问题
2020年8月3日,鄂温克旗生态环境分局检查时,堆煤约1万吨左右,煤堆已进行苫盖,安装喷淋设施进行喷淋。另有一台8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现场未发现扬尘现象。
原鄂温克旗环保局于2018年接到过群众举 ,投诉敏东一矿临时储煤场堆煤造成扬尘污染。该局于2018年9月2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对敏东一矿“临时储煤场无密闭防尘封措施”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后敏东一矿将临时储煤场煤炭全部清运。
2019年4月,原鄂温克旗环保局接到牧民苏义乐扎日嘎拉举 鄂温克电厂粉尘污染问题。2019年4月24日,该局组织鄂温克电厂、孟根托雅嘎查、巴彦乌拉嘎查对鄂温克电厂球形煤场东侧苏义乐扎日嘎拉牧民诉求问题进行讨论,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对鄂温克电厂提出3项整改要求如下:
关于牧民苏义乐扎日嘎拉提出的搬迁要求:根据鄂温克旗住建局《关于鄂温克电厂厂址、灰场外围规划的批复》(鄂建字〔2005〕69号)文件:“在鄂温克发电厂厂址及灰场边界外500m范围内不进行居民、商业、机关和学校等噪声敏感功能区的建设”,不符合总体规划条件,不予支持。
关于鄂温克电厂球形煤场东侧表土堆放区垃圾问题:要求鄂温克电厂对该区域进行垃圾清理、围挡、整型、绿化。该项工作已完成。
关于苏义乐扎日嘎拉牧民提出承办鄂温克电厂生活垃圾运输项目问题:由孟根托雅嘎查村委会协调,鄂温克电厂积极配合。
(四)嘎查达成立公司要恢复植被,到现在没落实问题
投诉所提区域植被修复工程主体为鄂温克电厂,2019年5月23日鄂温克电厂对该区域围挡、整型、绿化治理整体进行了立项,2019年6月招标,2019年9月30日签订合同,2020年5月开工,植被种植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养护和修补。嘎查达成立公司与否与鄂温克电厂植被恢复工程无关。
不属实
9 D1HL202007310016 新左旗罕达盖苏木诺木罕布日德嘎查和巴音布日德嘎查牧民投诉禾牧阳光农场任远国种地破坏草场。 新巴尔虎左旗 生态 举 问题所称“禾牧阳光农场”原为阳光农牧场,现为呼伦贝尔市禾牧阳光生态有限公司,法人任远国。举 所称地块位于罕达盖苏木诺门罕布日德嘎查和巴音布日德嘎查,在国营罕达盖林场林业施业区以内,权属属于林地(林业施业区宜林地),不是草原,不存在破坏草原的问题。 不属实
10 D1HL202007310017 苹果花园小区楼下女王酒吧噪声扰民 鄂温克族自治旗 噪声 该问题与第四批D1HL202008020009号转办问题相同,属重复举 ,因出现新线索正在补充调查。 调查中
11 D1HL202007310018 新左旗乌布日宝力格苏木和巴彦布日德嘎查夏营地的草场被破坏种树,种树面积达3万亩 新巴尔虎左旗 土壤 经查,群众反映所称地块全部位于国有林场林业施业区以内,其中乌布尔宝力格苏木南部部分地块在红花尔基林业局林业施业区以内、罕达盖苏木巴音布日德嘎查部分地块在国营罕达盖林场林业施业区以内。
红花尔基林业局和罕达盖林场根据国家、自治区下达的造林植树任务,有计划、分年度落实造林项目,不存在种树破坏草原情况。
不属实
12 D1HL202007310019 新左旗罕达盖苏木未经巴彦布日德嘎查和牧民同意,破坏牧民草场,种地种树 新巴尔虎左旗 土壤 群众反映所称地块位于国营罕达盖林场林业施业区以内。罕达盖林场根据国家、自治区下达的造林植树任务,有计划、分年度落实造林项目,不存在种树破坏草原情况。
1990年至1998年间,新左旗根据呼伦贝尔盟(呼署办〔1990〕194号)文件规定的土地开垦红线要求,按照开垦土地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对南部大兴安岭与呼伦贝尔交界的林缘黑钙土地区进行开垦,均具有原呼伦贝尔盟公署批准的《开荒审批表》,其中包括群众反映的地块。
不属实
13 D1HL202007310020 鄂温克旗红花尔基林业局在新左旗乌布尔宝力格苏木集体夏营地毁草种树。 新巴尔虎左旗 生态 群众反映所称地块全部位于红花尔基林业局林业施业区以内。红花尔基林业局根据国家、自治区下达的造林植树任务,有计划、分年度落实造林项目,不存在种树破坏草原情况。 不属实
14 D1HL202007310021 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污染邰国峰3500亩草场 新巴尔虎右旗 生态 经查,邰国峰户籍已于1994年迁至鄂温克旗,户籍迁走前、后在新右旗呼伦镇第三生产队均未被分配过草场。
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环境监测 告及2020年6月16日监测 告表明,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达标,未对周边草场造成污染。
不属实
15 D1HL202007310022 乌布日宝利格苏木与罕达盖苏木集体草场,于1998年开始,70万亩草场被当地政府出租20年,现在租期已到,仍有28家牧点未搬离出租草场,仍在该草场农耕,当地政府至今未作出处理。另有萨如拉扎木图嘎查集体草场大约5万亩草地被当地政府毁草建林。 新巴尔虎左旗 生态 1990年至1998年间,新左旗根据呼伦贝尔盟(呼署办〔1990〕194号)文件规定的土地开垦红线要求,按照开垦土地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对南部大兴安岭与呼伦贝尔交界的林缘黑钙土地区进行开垦,均具有原呼伦贝尔盟公署批准的《开荒审批表》。全旗共有27个单位、农场及个人,共开垦耕地面积60.52万亩。
需要说明的是,因原旗国土资源局负责保管耕地档案的张战文同志于1999年9月意外死亡,未能实施档案交接工作,造成少部分耕地档案丢失。由旗自然资源局核实并确认,现存档案中没有1998年间签订的租期为20年的耕地租赁合同。
原阳光农场于2004年与旗政府签订租赁耕地合同,合同期限为20年,涉及耕地面积12.9万亩(不含转包所得的1.24万亩)。目前,新左旗南部耕地共有23家企业或个人租赁经营国有耕地,共计面积40.18万亩。
群众反映所称萨如拉扎木图嘎查草场位于红花尔基林业局林业施业区以内,嘎查无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旗林业和草原局核实并确认,红花尔基林业局根据国家、自治区下达的造林植树任务,有计划、分年度落实过造林项目,不存在种树破坏草原情况。
不属实
16 D1HL202007310023 查干诺尔嘎查集体草场2000亩左右土地未经嘎查牧民同意被外地人耕种二十余年。此农田西北侧300米左右有51亩土地,深度在20米左右的一处深坑。 陈巴尔虎旗 生态 举 人所指的2000亩草场是查干诺尔嘎查集体草场(2019年草原确权证明),种植作物种类为青贮。2003年为积极响应旗《奶牛饲养优惠办法》及旗政府《招商指南》的各项优惠政策,东乌珠尔苏木将此处草场承包给海拉尔区张书平兴办陆迪奶牛场,作为发展奶牛的饲料地,承包期为20年(2003年8月18日—2023年8月18日),当年此合同已在司法部门公正。同年,旗水利局将此地列为全旗节水灌溉示范区。由于当时苏木国有草场和嘎查集体草场存在互换使用及嘎查议事制度不健全等因素,未通过嘎查牧民大会讨论通过。
举 件所说取料场,位于东乌珠尔苏木东南约2.1公里,为历史遗留无主老采坑,面积40余亩,具体形成年限不详,已超过15年以上。为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公路基础设施临时取土、开采碎石资源,2018年9月30日,通过相关部门实地核查,旗政府召开党组会议确定此处为301国道辅路临时取料场(纪要〔2018〕48号),会上要求相关苏木镇要积极做好嘎查牧民群众工作,相关企业抓紧时间与相关部门对接,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相关取料手续。由于该取料场草原权属不清,无法与草原被征占方签订草场补偿协议,导致高速公路辅路施工企业未能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公路施工企业在使用老采坑取料时,未经审批擅自在老采坑外破坏草场10.1685亩取料。此事旗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及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11月25日对公路施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陈草监罚〔2019〕39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于2020年6月20日前恢复草原植被,并处以壹拾万零壹仟六百捌拾伍元的罚款。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企业停止违法采挖,积极补办草原征占用相关手续,制定植被恢复方案。目前,已编制完成植被恢复方案,并上缴处罚款,补办了草原征占用手续,正在按照植被恢复方案恢复植被中。
其余39.3405亩无主老采坑,施工企业已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开发与保护综合方案,并缴存了土地复垦费。目前,正在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恢复治理中。
部分
属实
东乌珠尔苏木政府启动司法程序,依据合同第四章第五条“依托长富龙头企业,联系广大牧户,切实做好‘龙头企业+基地+牧户’的经营模式,使企业在为龙头企业和广大牧户的服务中发展壮大”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解除《陈巴尔虎旗东乌珠尔苏木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张书平兴办陆迪奶牛场合同书》(合同中所说长富龙头企业于2004年倒闭),待履行完法律程序后将举 件中提到的2000亩饲料地归还嘎查使用,具体时间以法院办结为准。
旗林草局督促施工企业按照植被恢复方案于8月30日前恢复10.1685亩草原植被;旗自然资源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于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39.3405亩无主老采坑恢复治理工作。
加大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教育,加强《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牧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能力。
17 D1HL202007310024 海拉尔区哈克镇绥满高速北驸马台附近谢尔塔拉九队海拉尔河北岸徐建、张红牧点,其亲戚(张猛)在该牧点附近擅自在草原上修路,并搭建四个蒙古包及房屋,并圈占草地修坝阻截自然水域,违法在河套挖沙售卖,违法建立鱼塘,违法开山采石售卖。 海拉尔区 其他 草原上修路调查处理情况:该道路为自然形成道路,后经涉事业主简易维护形成,仅铺设砂石,未进行路面硬化。
搭建蒙古包及其他房屋调查处理情况:2017年6月,因无相关批准建设手续,业主徐建在哈克农牧业有限公司要求下停止建设行为,自行拆除2个蒙古包的包顶,砖混结构房屋未继续建设,只保留有四面墙体,硬化地面及桥涵未拆除。总体拆除不彻底,残余部分仍留于现场。
按照海拉尔区政府于2019年11月4日发布的《关于对海拉尔河、伊敏河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经现场核实比对,涉事业主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规“乱建”。
阻断自然水域、建立鱼塘调查处理情况:8月4日,区农牧局渔政部门到现场调查,并与当事人徐建现场核查,举 内容部分属实。经向徐建和哈克牧场了解,徐建的父亲徐向林在2008年,于清水泉试验性地投放过渔苗,因清水泉水源来自地下水,仅在涨水时才通河水,且无法捕捞,不具备养殖条件。2015年徐向林去世后,当事人徐建一直未开展养鱼工作,经现场勘验未见养鱼迹象。海拉尔区渔政部门没有向其发放过养殖许可。
挖沙售卖调查处理情况:涉事业主从河汊中采砂均用于牧点建筑物、构筑物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经向周边群众及哈克农牧业有限公司走访问询了解,涉事业主未向外出售砂子。
开山采石售卖调查处理情况:经呼伦贝尔市草原综合执法支队调查核实,由于裸露山石风化严重,碎石经常从山上滑落,不仅将小道堵死,且还危及行人及牲畜生命安全。为拉草车及牲畜通过,避免人畜伤亡,当事人徐建自筹资金取走落下的碎石和山坡上已经风化的碎石,修建了一条简易路。且在取料现场并无利用采石工具人为采石取料的痕迹及售卖证据。因此,呼伦贝尔市草原综合执法支队认为违法采石售卖事项不实。
部分属实 一是立即下达整改决定。8月1日,区水利局调查完毕后向徐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业主限期自行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桥涵等设施,将设施设备清理出河道。业主徐建当场承诺在限期内完成建筑拆除和清理。
二是恢复河道原貌。因采砂和建设建筑物、构筑物造成河滩地植被的破坏,由业主负责,恢复河道原来的面貌。
三是违规采砂处理。违规采砂行为于2017年6月被叫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海拉尔区水利局不再给予涉事业主违法采砂行政处罚,但要求其恢复河岸原貌。
四是强化整改监督。海拉尔区各部门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如业主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将依法依规做出后续处理。
五是举一反三,加强监管。海拉尔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一梳理排查,对发现问题建立整改销号台账,立行立改,保障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18 D1HL202007310025 乌布尔宝力格苏木萨如拉扎木图嘎查集体大约5万亩草场被旗政府毁草建林,集体夏季牧场越来越小,牧民多次与旗政府沟通,政府说有建林文件,但至今未给牧民提供。举 人乌日娜家草场被丰亿农场负责人鲁长富农耕种1000亩左右,已农耕两年,至今未解决 新巴尔虎左旗 土壤 关于群众反映所称“集体草场”不属实。经由乌布尔宝力格苏木政府调查核实并确认:萨如拉扎木图嘎查无集体草场所有权证,反映所称“集体草场”全部位于国有林场林业施业区以内,权属于红花尔基林业局,是林权范围内的宜林地。
关于群众反映所称“政府毁草建林”不属实。由旗林草局核实并确认:1994年5月,由自治区政府向红花尔基林业局颁发《林权证》,并由红花尔基林业局在林权范围内实施各类生态建设工作,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造林任务。
关于群众举 未履行公开“建林文件”的合法程序问题。近年来,为妥善解决南部林草矛盾,经旗政府积极协调,红花尔基林业局临时同意周边牧民在宜林地放牧。红花尔基林业局在其权属内的林业施业区实施造林任务,无需向临时使用宜林地的牧户主动公开“建林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牧民可以通过红花尔基林业局信息公开平台或依法申请公开的形式,向红花尔基林业局申请公开“建林文件”。
关于“举 人乌日娜家草场被丰亿农场负责人鲁长富农耕1000亩左右土地,已农耕两年,至今未解决”问题不属实。由乌布尔宝力格苏木政府核实并确认:“乌日娜家草场”草原承包经营权证登记人为额尔和木巴特尔(与乌日娜为夫妻关系),2007年萨如拉扎木图嘎查为该嘎查27个牧户统一划分草场,经与当时划分草场的苏木工作人员斯日乐、永胜和嘎查书记巴达日呼了解并确认,额日和木巴特尔家草场坐标点记录为1号点:0692127、5284835,2号点:0692118、5284512,3号点:0693074、5283880,4号点:0692747、5283563,5号点:0691960、5282110,6号点:0691773、5282062,7号点0691800、5283690。因新左旗于1997年开展“双权一制”确权登记工作,为确保草原承包经营权与其他牧户保持一致,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期限登记为1997年12月至2027年12月。实际上,额日和木巴特尔家草原承包经营权证的发证年份为2007年。由旗自然资源局核实并确认:1990年至1998年间,新左旗根据呼伦贝尔盟(呼署办〔1990〕194号)文件规定的土地开垦红线要求,按照开垦土地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对南部大兴安岭与呼伦贝尔交界的林缘黑钙土地区进行开垦,均具有原呼伦贝尔盟公署批准的《开荒审批表》,其中包括群众反映的“丰益农场耕地地块”。由旗自然资源局核实:经过额日和木巴特尔家草场坐标点与新巴尔虎左旗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耕地地块数据比对,丰益农场承包耕地地块与该牧户草场重叠十余亩。经现场核查组研判,重叠部分系划分额尔和木巴特尔草场时,由于GPS精度造成的误差。综上,合法耕地在划分草场之前,不存在“耕地”破坏“草场”的问题。
不属实
19 D1HL202007310026 有人在苏沁牧场上游五百米湿地处养两千只左右大鹅,并在河套圈了一块水源。 额尔古纳市 经查,举 地点确有一处大鹅散养户,每年放养三个月左右后撤离该处,场地无地表建筑,环境影响轻微。经调查,未发现该养殖户存在违法行为。举 反映“在河套圈了一块水源”,该情况不属实。 部分
属实
20 D1HL202007310027 莫旗观湖国际小区二期建筑整夜施工,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建筑商在该居民住户十米左右建设车库,影响居民出入。 莫旗 噪音 莫旗观湖国际花园小区二期项目于2020年6月7日开工,2020年7月22日、2020年7月29日两次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情况属实。2020年7月29日23:30分,莫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 ,立即赶赴施工现场,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夜间施工。当日24:00施工方停止施工行为。
观湖国际花园小区二期工程6#、7#楼南侧地下建筑6097.68㎡属规划图纸内建筑内容,违法建筑情况不属实,但是施工方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施工,违规南侧预开门34处。
2020年7月11日,莫旗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 ,观湖国际花园小区二期工程建筑商在离住户10米左右建设车库,影响居民出入。当日,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勘验,建筑与南侧居民楼间距东侧10.3米、西侧11.7米,与规划审批一致。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50722201900093号)建设规模,地下建筑面积6097.68㎡,因此该建筑不属于违法建筑,但是施工方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施工,违规在南侧预开门34处。
属实 2020年7月30日,莫旗综合执法局约谈观湖国际小区二期建筑项目责任人骆宏伟,并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莫城综北责改〔2020〕第002号),要求其于2020年7月30日前对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整改,22:00后禁止施工。
2020年7月30日、7月31日、8月1日,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工地,均未发现夜间施工现象。2020年7月11日,莫旗综合执法局约谈观湖国际小区二期建筑项目责任人骆宏伟,并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下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莫自然停建字〔2020〕第001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莫自然责改字〔2020〕第0010号),限期于2020年7月18日前将南侧34处预开门进行封堵。
2020年8月1日,莫旗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该处工地进行回访调查,预留门处已砌起80cm高的墙体。
21 D1HL202007310028 锡尼河东苏木孟根社区新宝力格小组后面存有垃圾,无人清运管理;举 人张龙家后山坡表土被铲车铲走致使沙地裸露;锡尼河东苏木巴彦嵯岗至牙克石公路五公里左右5,6年前深挖一坑,至今无人管理。哈乌拉嘎查一大片树木被李凤安砍伐,山被挖,多次向上级反映无人管理。 鄂温克族自治旗 土壤 关于锡尼河东苏木孟根社区新宝力格小组后面存有垃圾,无人清运管理问题部分属实。该处现为锡尼河东苏木新宝利格小组垃圾堆放点,新宝力格小组居民居住相对集中,且每户基本上都圈养牲畜,因此在新宝力格小组后面空地形成了居民生活垃圾和牲畜垃圾集中倾倒处。苏木政府对堆放的垃圾定期及时清理,不存在无人清运管理的情况。
关于张龙家后山坡表土被铲车铲走致使沙地裸露问题不属实。张龙家后山坡本为沙土地,原为居民生活垃圾和牲畜垃圾倾倒处,今年6月1日至12日,苏木和社区出动4台铲车、3辆翻斗车、1辆钩机,集中清理了该处堆积的垃圾,该处原土地即为沙地,清理堆放垃圾后使原有沙地裸露,不存在将山坡表土铲走致使沙地裸露的情况。
关于锡尼河东苏木至巴彦嵯岗至牙克石公路五公里左右5、6年前深挖一坑,至今无人管理问题不属实。锡尼河东苏木调查组根据问题线索两次前往巴彦嵯岗苏木至牙克石公路沿线,行驶5公里至15公里处均未发现深坑。
关于哈乌拉嘎查一大片树木被李凤安砍伐,山被挖,多次向上级反映无人管理问题部分属实。2020年7月11日下午,鄂温克旗森林公安局锡尼河派出所接到举 称,锡尼河东苏木罕乌拉嘎查牧民李凤安为拉草修路,破坏锡尼河林场国有林木。接到 案后,锡尼河派出所迅速出警并查实,投诉当事人李凤安身份证姓名为李晓安,并于7月15日立案(李晓安改变林地用途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鄂森公(锡所)林罚立字〔2020〕第11号),案件正在侦办中。
部分
属实
鄂温克旗锡尼河东苏木对堆放的垃圾定期及时清理;鄂温克旗森林公安局锡尼河派出所将对李晓安毁坏林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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