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修订夏季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闻通气会

8月3日,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新闻通气会,会议对新修订的《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详细解读。通气会由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宣传处处长熊中茂主持。

熊中茂

近年来,通过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成都空气质量得到了很大改善,“窗含西岭千秋雪”盛景也日益成为常态。为进一步统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疫情防控和经济稳增长工作,持续改善成都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稳步发展,结合我市“夏防臭氧,秋冬防颗粒物”的季节性特点,成都市政府新修订了“两个预案”。

为了扩大宣传面和提高知晓度,帮助大家更好、更准确地了解两个“两个预案”,市“三大战役”办决定召开今天这次新闻通气会。

出席今天新闻通气会的有:市“三大战役”办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旷良义先生,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副处长杨鹏先生,市经信局环资处一级主任科员张令普先生,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丁军先生,市住建局质安处副处长蔡建华先生,市交通运输局交战办副主任易德怀先生,以及市环科院大气环境研究所所长宋丹林女士。今天还邀请了16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参会,在此,感谢大家对成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下面,首先请市“三大战役”办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旷良义副局长解读《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版)》及《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版)》。

旷良义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下面我为大家解读《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版)》及《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版)》。

一、修订“两个预案”的主要目的

核心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改善成都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提高广大群众的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讲“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强调空气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实事求是地讲,近10年来通过政府、企业、公众等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成都的空气质量得到了巨大改善,去年优良天数达到299天,较2013年的132天增加了167天,增长了126.5%,基本消除了重污染天气,清新空气不再是“奢侈品”,“窗含西岭千秋雪”日益成为常态,也擦亮“雪山下的公园城市”名片,市民自发组织的“在成都遥望雪山”受到了大量关注。最近这两年,在空气质量优良、蓝天白云的天气,城市公园野外露营、天府绿道绕城骑行、夜爬龙泉山看日出“成都新铁人三项”成为一种健康生活的新时尚。

在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过程中,实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是一条得到实践充分证明的成功经验,能有效消除重污染天气,削减大气污染浓度,最大程度上减轻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从政府行政管理角度来讲,为了统筹好疫情防控、经济稳增长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夏防臭氧,秋冬防颗粒物”的季节性特点,我们修订了“两个预案”。《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重污染预案)用于防范秋冬季颗粒物重污染天气,《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臭氧预案)用于防范夏季臭氧重污染天气,分开修订就是为了让应急措施更科学、更精准、更精细。

二、“两个预案”的修订过程

三、“两个预案”的主要修订内容和亮点

第一,实行分区分级启动或解除预警。我们将根据全市和各区(市)县空气质量趋势预测预 结果,新修订的“两个预案”都可以对全市范围或部分区(市)县实行分区域、分级别发布预警信息,实现分区分级精准管控,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生产生活的扰动。

第二,调整臭氧预案的预警启动条件。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要求,我市“重污染预案”的预警启动条件保持不变,“臭氧预案”对照调整了预警启动条件,臭氧黄色预警:预测日IAQI(O3)>15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日IAQI(O3)>15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日IAQI(O3)>200将持续1天(24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日IAQI(O3)>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日IAQI(O3)>300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日IAQI(O3)达到500。目前,成都平原各城市均统一执行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启动条件。

第三,科学统筹管控措施实现最优减排比例。按照省应急预案刚性要求,启动臭氧或颗粒物为主要污染源的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减排量均要分别达到全社会总排放量的10%、20%和30%以上。经科学精准测算各类应急管控措施的组合协同,我市“重污染预案”的减排量比例分别为10.6%、20.8%、31.2%,“臭氧预案”的减排量比例分别为10.5%、20.8%、31.5%,这样既达到硬性要求,又最大限度减少影响。

第四,优化完善“两个预案”的应急减排措施。主要有:优化车辆特别是货运车辆限行时间、限行区域、限制排放阶段,针对性加强移动源管控;细化施工工地不同预警级别下的管控作业工序类型,并加强生活面源污染管控;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进一步优化“一厂一策”差异化减排方案,针对不能立即停产或停产易出现安全隐患的企业实行分批次轮产,确保措施精准落实到企业、到生产线、到工序、到工地、到作业面。

第五,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强化预警豁免政策。在“两个预案”的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对A级、B级和引领性工业企业,绿色标杆工地,绿色钣喷汽修企业,绿色标杆加油站,新能源货运车辆和工程机械,应急抢险工程、特殊车辆、开展紧急检修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实施不同程度的豁免政策。为了让更多企业实现绿色发展,能在预警期间享受豁免政策,我们正组织专家技术团队深入开展科技帮扶,通过“一对一”问诊指导,帮助有意愿、有基础、有条件的企业打造绿色标杆或者示范引领企业,截至目前,全市打造A级、B级和引领性工业企业77家,C级(非最低等级)工业企业365家,绿色标杆工地1032个,绿色加油站106个,绿色钣喷汽修企业752个,既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又起到好的示范作用。

熊中茂

下面请市经信局环资处一级主任科员张令普先生通 臭氧重污染污染天气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一厂一策”停、限产应急减排、加油站应急减排等工作的相关要求。

张令普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臭氧重污染天气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一厂一策”停限产应急减排、加油站应急减排等工作的相关要求做一通 。

一、应急预案对工业企业和加油站最新要求

(一)《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要求,预警期间,一是对列入限(停)产、轮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要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方案(包括轮产减排方案)执行限(停)产、轮产减排措施。二是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二)《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要求,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措施为:禁止每日8:00至18:00油罐车装卸汽油作业(绿色标杆加油站外);减排管控区域为:臭氧黄色预警时为重点管理区内,臭氧橙色预警时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臭氧红色预警时为全市范围内。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不涉及对加油站的应急减排管控措施。

二、前期开展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梳理了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一厂一策”停、限产名单,制定精细化减排方案。畅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机制,在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后,立即启动工业企业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预警通知,通过 络平台、电话告知、现场督导等方式2个小时内,将应急要求传到相关企业。自3月15日以来,我市共启动7次臭氧黄色预警,历时42天,全市经信系统出动3853人次,检查工业企业4330家,共发现问题202个,均已现场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二)加快推广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印发《成都市推进工业企业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重点推进省级77户重点企业和家具行业企业实施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开展5个重点园区和138户重点企业现场诊断,组织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和治理技术交流对接活动,宣贯替代标准和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月 制度,定期通 ,及时研究协调替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市家具制造、工程机械(含汽车制造)、钢结构等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比例不断提升。

(三)强化绿色标杆加油站打造。7月1日—31日,组织区(市)县对全市在营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和重点时段装卸油情况开展抽查,未发现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8:00点至18:00点油罐车装卸汽油作业情况。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成都市绿色标杆加油站评价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首批绿色标杆加油站打造,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06座加油站成功创建为绿色标杆加油站。

(四)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精准帮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成都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科技帮扶工作方案》,围绕重点企业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大的行业企业,采取“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送服务”等方式,组织专家问诊,“一对一”诊断企业环境治理短板,帮扶企业开展整改,提升企业环保绩效水平。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新修订发布的预案要求,持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工作,畅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渠道,及时传达预警信息,督促各区(市)县和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精准减排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持续推动重点行业企业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不断降低溶剂型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和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从源头降低挥发性有机物产生。持续加强绿色加油站创建,提高加油站绿色化水平,在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执行不同区域的禁止在每日8:00至18:00油罐车装卸汽油作业。持续开展重点工业企业环保精准帮扶,帮助更多企业争创环保绩效A、B级和引领性企业,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谢谢大家!

熊中茂

下面请市公安交管局丁军副局长通 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气)油货车交通管控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相应范围内私家车禁行(限行)等管控措施。

丁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

为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更好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7月27日发布的《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臭氧重污染天气、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根据不同预警级别,交警部门对重点管理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全域)、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全市范围内的道路,针对运渣车、水泥罐车、砂浆运输车、沥青运输车、砂石车等工程运输车辆,采取不同范围、不同时段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是:每日21:00至次日7:00禁止运渣车、水泥罐车、砂浆运输车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运输车通行,每日20:00至次日8:00禁止砂石运输车通行;黄色预警的限行范围是重点管理区,橙色预警的限行范围是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红色预警的限行范围是全市范围。预警期间,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可以正常运输。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交警部门将根据预警级别,在黄色、橙色预警期间将机动车尾号限行时间从工作日的7:30-20:00调整为6:00-22:00,限行范围是绕城(不含)以内区域,限行的排放阶段为国三(黄色预警时不含,橙色预时间含)以下的汽油车和国三(黄色、橙色预警时都含)以下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红色预警期间将在绕城(不含)以内区域实行3:00至24:00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同时禁止三及以下的汽油车和柴油车通行,以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改善全市空气质量。

对运渣车、水泥罐车、砂浆运输车、沥青运输车、砂石车、水泥运输车等运输车辆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较夏季臭氧预警期间更为严格,具体是:黄色预警期间,在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好的,谢谢大家!

熊中茂

下面请市住建局质安处蔡建华副处长通 臭氧重污染天气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预拌砂浆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相关应急减排措施要求。

蔡建华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

按照会议安排,市住建局就臭氧重污染天气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预拌砂浆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相关应急减排措施要求通 如下。

一是制定住建领域应急预案。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 年修订)》《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要求,我局拟定了《成都市住建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 年修订)》《成都市住建领域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重点从应急管控期间土石方作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移动源管理等方面对建设工地明确工作要求。

二是加强工地应急管控。在重污染或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各建设工地按照预案响应等级的减排措施,严格落实禁止易产生扬尘、烟(粉)尘的建材露天堆放和加工;禁止露天焊接、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和禁止土石方施工等管控要求。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等在应急管控期间正常施工的项目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车辆。加大施工现场冲洗除尘频次,减少裸土暴露时间,切实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要求。

三是坚持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绿色生产标准。全市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绿色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绿色生产长效机制,规范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生产;预警期间加大站点喷洒清扫频次,确保搅拌站达到无粉尘污染、低噪音生产、废弃物零排放的绿色环保标准。

四是落实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应急响应措施。臭氧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时,严格按照预案相关规定,落实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砂石骨料、矿粉等原辅材料运输管理规定,鼓励使用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运输。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住建部门在应急管控期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建设工地、混凝土(砂浆)企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按要求落实管控要求的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确保企业落实应急预案相关要求。

谢谢大家。

熊中茂

下面请市交通运输局交战办易德怀副主任通 臭氧重污染天气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汽修钣喷企业相关应急减排措施要求。

易德怀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臭氧重污染天气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汽修钣喷企业相关应急减排措施作一个通 。

一、预案要求

《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对汽修行业钣喷减排措施为: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重点管理区全天禁止汽修企业开展喷涂作业(绿色钣喷汽修企业除外);橙色预警期间,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全天禁止汽修企业开展喷涂作业(绿色钣喷汽修企业除外);红色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全天禁止汽修企业开展喷涂作业。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管控要求为:一是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全天禁止汽修企业开展喷涂作业(绿色钣喷汽修企业除外);橙色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全天禁止汽修企业开展喷涂作用(绿色钣喷汽修企业除外);红色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全天禁止汽修企业开展喷涂作业。

二、大力发展绿色钣喷企业

各区(市)县严格按照备案要求核实绿色钣喷汽修企业备案条件,加强对绿色钣喷维修企业的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同时,推进绿色钣喷汽修企业打造和规范管理,引导企业走绿色化、集约化、环保型发展道路。截止目前,已完成绿色钣喷备案企业共计30批次752家。

三、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022年以来我市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汽车维修行业检查共计5900余次;我局共抽检维修企业42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6万人次,执法车辆1.3万辆次,主要针对汽车维修企业喷烤漆房废气处理设施、危废处置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危废间标识不规范、转运台账记录不完善等问题责成属地管理部门立即督促整改。

谢谢。

熊中茂

下面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杨鹏副处长通 7月以来大气生态环境方面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杨鹏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

现在我为大家通 7月以来大气生态环境方面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一、施工工地典型问题

案例一:7月7日0时,锦江区建发天府养育项目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土石方作业,违反《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拒不执行市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按下列规定处理:(三)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由市、区(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二:7月9日11时,龙泉驿区南山汽车文化园外立面改造项目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进行外立面刷漆作业,违反《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拒不执行市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按下列规定处理:(三)拒不执行停止大型商业建筑装修、防水作业、外立面改造等作业中使用有机溶剂的,由市、区(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工业企业典型问题

案例三:7月9日12时,邛崃市成都迪泰化工有限公司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内活性炭失效且未填充密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案例四:7月16日16时,青白江区四川儒雅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从事喷涂作业,违反《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拒不执行市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按下列规定处理:(一)工业企业拒不执行停产、限产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汽修典型问题

案例五:7月31日16时,金牛区成都润鹰长通服务站汽修企业从事露天喷涂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7月以来大气生态环境方面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我就通 到这里,谢谢大家!

熊中茂

通过刚才各项内容的发布,相信大家对相关工作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四川经济日

本次两个新修订的预案中为什么区分了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是基于什么考虑?

市“三大战役”办副主任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旷良义

谢谢你的提问。重点管理区是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全域。

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是指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区分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主要有三点考虑:一是适应“两个预案”分区分级启动预警的需要,提高应急预警管控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二是我市工业企业、机动车、施工工地及其汽车维修企业、加油站等各类大气污染源,主要集中在重点管理区内,排放体量大,排放强度高,是重污染预警管控的重点;三是我市绝大多数的市民群众居住在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着重对这些区域实行应急预警减排管控,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红星新闻

不管是夏季,还是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针对柴油货车和私家车的交通管理,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哪些工作方法和手段,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地落实?

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

丁军

市“三大战役”办发布启动预警指令后,交警部门将在4小时内(紧急启动的情况下2小时内),通过交通广播电台、“成都交警”双微平台、路况显示屏等多种媒体,向全市发布启动重污染预警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的信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

一是加强工程运输车辆、高排放车辆等限行车辆的巡查管控,采取电子抓拍和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严格依法实施查处,并责令其从就近的线路驶离限行区域。将违法车辆信息向市“三大战役”办和相关主管部门、运输企业、源头工地或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抄告,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二是强化限行区域及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和定点疏导,有效缓解局部或区域性的交通拥堵。

三是强化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采取路面巡逻、视频巡查、现场执法、拖车拖移等多种管理手段,严查机动车乱停放违法行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四是利用多种媒体加强对预警期间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的宣传提示,引导广大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线路,倡导绿色低碳交通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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