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

图1 杭州市各流域市控以上断面 水环境功能区达标情况图

图2 杭州市各流域市控以上断面水环境质量 Ⅰ-Ⅲ类比例变化图

图3 杭州市跨行政区交接断面水质状况图

图4 2019-2020年杭州市区空气质量对比图

图5 2020年杭州市各区域环境 空气质量示意图

图6 2019-2020年杭州市区空气质量主要参数年均浓度对比图

图7 2020年杭州市各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示意图

图8 2020年各区域降尘量年均浓度示意图

图9 杭州市区域环境噪声变化图

图10 杭州市道路交通噪声变化图

一、综述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杭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高标准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水平谋划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居全省第一,连续6年获美丽浙江考核优秀,连续5年获省治水考核“大禹鼎”。

水环境质量方面,市控以上断面优于Ⅲ类比例为98.1%、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交接断面考核结果为优秀。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市环境空气优良率91.3%、同比上升12.7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臭氧(O3)浓度15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6.6%。空气质量六项指标首次实现全部达标。

二、生态环境现状

(一)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为优,同比稳中有升。全市52个市控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98.1%,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

钱塘江水质状况为优,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100%,干、支流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为100%。

运河水质状况为优,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100%。

城市河道水质状况为良好,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87.5%。

苕溪水质状况为优,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100%。

西湖水质状况为优,平均透明度为1.41米。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

千岛湖水质状况为优,平均透明度为4.34米。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优,12个国控饮用水水源地点位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与去年同期持平,水质保持稳定。

3、跨行政区交接断面水质状况

全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达标率和优于Ⅲ类比例均为100%、同比均上升5.6个百分点。

4、地下水水质状况

全市国控地下水断面良好率83.3%、同比上升16.7个百分点。

(二)大气环境

1、环境空气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余杭区、萧山区,下同)2020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334天、同比增加47天,优良率为91.3%、同比上升12.7个百分点。

杭州市区细颗粒物(PM2.5)达标天数为355天、同比增加11天,达标率为97.0%,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

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352天、350天、359天、351天、359天,优良率分别为96.2%、95.6%、98.1%、96.2%、98.1%。

2020年杭州市区主要污染物为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四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55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1.1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151微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2019年同比,一氧化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持平,其余五项污染物均有下降,下降幅度分别为14.3%、7.3%、16.7%、21.1%和16.6%。

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5个区、县(市)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29、29、27、20、24微克/立方米。

2、酸雨

全年杭州市酸雨率54.7%,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全市降水pH值范围为3.43~8.82,pH年均值为5.19。杭州市酸雨程度处于中等水平,总体与2019年相近,大部分地区处在非酸雨、轻度酸雨区,其中余杭区、富阳区处在非酸雨区。

表1 杭州市酸雨区分布情况一览表

3、降尘

2020年杭州市区降尘为2.53吨/(平方千米×30天),其余5个区、县(市)降尘为1.48-3.54吨/(平方千米×30天)。

(三)声环境

1、区域环境噪声

杭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为56.3分贝,与2019年基本持平,质量等级为一般;其余5个区、县(市)区域环境噪声为52.9~55.0分贝,质量等级均为较好。

2、功能区噪声

杭州市区及5个区、县(市)各类标准适用区昼间噪声均达标。

3、道路交通噪声

杭州市区道路交通噪声67.6分贝,比2019年有所下降,质量等级为好;其余5个区、县(市)道路交通噪声64.2~68.0分贝,质量等级均为好。

三、措施与行动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

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快“污水零直排”建设。完成镇街创建62个、生活小区创建1153个、工业集聚区创建40个。二是深化“美丽河湖”建设。完成23条共422公里美丽河湖建设,完成113公里中小河道综合治理。三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6家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6.3万吨/日,完成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新建改造污水管 151公里;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2476个、提升改造2602个。四是加强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强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动态管理,完成104家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入海排污口备案制度,完成全市7个已建成的入海排污口的“装、树、联”任务,监督性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饮用水源保护。完成全市36个“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工作,开展饮用水源地勘界定标和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完成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服务人口达47.9万人。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全面治理“燃煤烟气”。 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64台、生物质锅炉321台、工业炉窑135台、燃气锅炉475台。二是深入治理“工业废气”。实施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双控双减”行动,完成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5家、产业结构调整65家、涉气“低散乱”和“散乱污”整治1471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21个、恶臭异味治理56个、无组织排放改造25个。三是加快治理“车船尾气”。出台实施《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新增(含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881辆、新能源(含清洁能源)出租车1648辆;2020年5月起在全国率先实施新上牌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联 (OBD)和免检政策,已联 8.3万余辆、免检3.7万余辆;创设非道机械排放监管全程“掌上办”机制并在全省推广,全年累计申 2.88万辆、上牌2.63万辆。四是强化治理“扬尘灰气”。结合实施“美丽杭州”创建暨“迎亚运”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集中攻坚行动,推进建筑工地及周边环境整治。累计安装工地扬尘在线监控1500余套和道路扬尘在线监控100套,发现并整改问题8万余个。创新开展裸土地块“换绿”工程,开辟渣土运输车专用车道,减少扬尘污染。五是推进治理“城乡排气”。立足源头解决问题,积极推进《杭州市新建住宅小区设置餐饮用房管理规定(试行)》的落实。

(三)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管理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累计开展1029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信息采集,完成221个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采样分析,基本摸清我市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二是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全市累计完成529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安全。完成8个污染地块治理修复,为全市提供“净土”979亩,我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三是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110家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开展两个地下水修复试点项目,编制《杭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四是探索数字化“治土”。开展“一图两试点“工作,创新土壤数字化管理模式,提升监管水平。

加强固废管理。一是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完成市本级和15个区、县(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编制,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二是优化提升固废处置能力。杭州临江环境能源项目建成投运,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建成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全市新增固废处置能力27万吨/年。三是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监管工作。2020年共收集处置医废28440吨(其中涉疫医废595.2吨),2683吨隔离人员生活垃圾,均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四是抓好危险废物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检查,提升管理水平;依法严格审批,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跨省移出的审批工作;开展危险废物治理三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五是探索数字化“治废”工作。重点开展绘制固废一张图和拓展固废监管一张 ,实现数字化监管。推动建立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四)声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

噪声管理。开展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专项行动,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0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加强噪声管理。加强全市夜间施工管理,做好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证明的核准,2020年共出具夜间作业证明9969件,在 上发布夜间施工公告232期。

辐射管理。开展辐射安全检查及放射源使用现场检查。推进放射源管理信息化,完善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实现放射源使用单位全覆盖。加强辐射安全许可监管,全年核发辐射许可证115份,延续、变更、注销73份,完成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149件。督促送贮闲置、废弃放射源80枚,送贮率100%。

四、专项工作

(一)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推进“美丽”建设。美丽浙江建设。根据2020年“美丽浙江”建设考核的要求,全面分解落实任务,建立联席会议、动态调度、定期督查、定期通 和预警评估工作机制,57家市直单位协同推进,全面完成2020年度美丽浙江建设6大类57项重点工作任务。组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15周年纪念论文征集工作,上 论文9篇。连续6年获得美丽浙江考核优秀,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绿色指数为80.44,位列全省11个地市首位。

“美丽杭州”建设。发布实施《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实施纲要(2020-2035年)》,明确未来十五年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发布《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8大类49项任务,凝心聚力,鼓足干劲,扎实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制定印发2020年目标责任书考核体系和评分细则,督促各地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并将结果纳入综合考评和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淳安、富阳、桐庐、建德、拱墅、西湖、上城、江干等8个区、县(市)和市建委、市审计局等17个市级单位评为2019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其中拱墅、淳安、富阳、桐庐、建德、西湖推荐为2019年度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区县。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市、县两级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美丽建设纲要制(修)订,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创建氛围日益浓厚,创建成效显著。富阳区、拱墅区分别成功创建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淳安县成功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临安区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检,富阳区、桐庐县、临安区等3个区、县(市)通过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复检。截至2020年底,已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10个。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绿盾2020行动,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制定《杭州市“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区县(部门)自查、市级联查、边督边改,全市3个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2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个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及其它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得到良好保护。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以淳安、建德和富阳国家、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为重点强化生态修复,2020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立子项目684个,完工391个,完工率57.1%。

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深入推进。千岛湖水质质量继续为优,在全国重要水库排名中名列前茅。巩固临湖地带整治成果,推动改革任务和政策落地落细,《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二审;生态保护和政策支持“两张清单”任务落地,工业、农业、林业、生活四个整治方案有序推进。与中科院地湖所联合设立千岛湖生态系统研究站。“两山银行”展示馆建成开放;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达2441亿元,居全省前列。淳安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通道进一步打开,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

践行生态补偿机制。根据《杭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发2020年度全市1.3亿元生态补偿资金。以“山、水、林、田、湖、草”等反映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基础因素,提高生态保护红线、绿地等自然生态因素权重,进一步向源头生态良好地区和生态敏感区倾斜。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印发实施《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坚持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为原则、及时有效修复为目标,全年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6例,赔偿金额共计221万元,均由环境损害方承担赔偿和修复。

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林水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推动落实生物多样性宣传及调查评估工作,完成临安、淳安、桐庐、西湖等四个重点区域野外调查和评估工作。开展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系列宣传,在西溪湿地举办了“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主题展览活动,提升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强化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启动国际湿地城市创建,编制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湿地生态预警机制,开展动态监测和评估,科学恢复和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精心打造湿地公园群落,推进西湖铜鉴湖、富阳阳陂湖、余杭北湖等湿地生态修复和保护,富阳阳陂湖湿地公园一期2020年10月开园。

(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15项问题和1591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二是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14项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方案编制,即将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整改任务均按时序推进;中央督察组转办的1157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1043件、完成率90.15%。三是继续推进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49项问题已整改完成45项,356件信访件已整改完成351件,剩余问题正按时序推进。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应对气候变化

顺利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核心目标,全市共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89个,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顺利完成省下达年度和“十三五”减排任务。

排污权交易日臻成熟。建立完善杭州市排污权基本账户制度,顺利完成排污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局工作。组织6期排污权申购交易,参与排污单位99家次,成交总金额8827万元,成交金额创下了排污权申购进场交易以来的历史新高。

核发新版排污许可证。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完成全市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共核发排污许可证2894张(其中重点管理944张,简化管理1950张),发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217份,完成排污登记37058家。

构建污染源监测体系。全面完成147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任务。做好企业自行监测管理工作,编制杭州市重点企业自行监测 络巡检工作通 13期;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共对908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并定期公布监测结果。

有序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一是组织编制2019年度市级和14个区、县(市)年度温室气体清单 告。二是开展96家碳交易纳入企业和213家碳交易非纳入企业的2019年度碳排放 告核查。三是牵头完成省对设区市2019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自评估工作,自评分100分。

(四)其他

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合作。加强长三角区域、杭州都市圈生态环境合作,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一体化合作机制。一是积极参与长三角生态环保一体化。把杭州都市圈作为参与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的主阵地,增补衢州市、黄山市进入杭州都市经济圈环保专业委员会。二是精心布局区域生态环境合作。印发《杭州市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专项行动计划》,启动编制《杭州都市经济圈生态环境共保规划》。三是完善环境联防联治机制。建立健全杭湖嘉绍边界环境联合执法、杭嘉环境信访联动、杭黄应急联动等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应急预警、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等制度,推动跨界联合执法,消除跨界监管盲区。

“最多跑一次”工作。一是工业项目环评审批备案事项在“亲清在线”平台“在线许可”版块上线,实现“零土地”技改、“区域环评”备案 上备案,开通代办帐号,在省内率先实现环评登记表“无感备案”。二是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时间,各类生态环境许可办理承诺时限全省领先。

生态环境法制。一是积极推动地方环境立法工作。组织《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做好《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立法工作,多次召集或参加立法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于2020年底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0年出台《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等1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三是健全优化依法决策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形成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列为2020年全市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依法决策。四是规范提升执法能力。基本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定期分析通 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日常监督执法等情况。五是加强环保法制宣传。积极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做好“三服务”工作,开展企业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讲座,设立“企业环保咨询日”,主动上门服务帮扶,解决企业生产运营中的环保问题。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信上开设“以案说法”栏目,选取执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全市共审批非辐环评文件1714份,其中环评 告书119份,环评 告表1595份,登记表 上备案6937份。全面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累计审查完成96个区域规划环评。在改革区域内除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实施环评降级审批,累计1074个项目实现降级。积极推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内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累计对311个“44个小行业”实行告知承诺制,对1562个项目豁免环评手续。

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2020年,全市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915件,罚款7814万元,五类(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32件。一是精心组织执法大练兵工作。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执法比武、案卷评查、 络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练兵活动,临安、拱墅、淳安等地6件典型案例被选中上 生态环境部,淳安郑某某露天焚烧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案获生态环境部典型案例。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王建江同志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二是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重点针对600多家化工、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印刷包装、汽修、加油站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有效推进了VOCs污染整治。2020年4月份以来,我市先后查获全省首个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案件、全省首个违反《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案件、全国首个违反《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案件。三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标准。组织《对江干、钱塘新区、余杭、桐庐、建德等5个地区开展执法稽查。从稽查情况来看,余杭、桐庐等地的执法程序规范,案卷质量较高,在现场执法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罚过程中能做到依法行政,各项环境执法工作制度及程序基本落实到位,总体情况较好。

环境信访、建议和提案办理。2020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3603件、同比下降23%。其中涉气5510件、占41%,噪声5774件、占42%,涉水760件、占6%。所有信访件全部按时办结。高度重视并做好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共收到全国和省、市“两会”建议提案42件(含主办件12件)。其中全国政协提案1件,省人大建议1件,省政协提案1件(主办件),市人大建议20件(含主办件4件),市政协提案19件(含主办件7件,市委常委领办重点提案1件)。主办件办理情况均获得“满意”评价。

环境信息化建设。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总牵引,以建设“移动办事之城”、“移动办公之城”为总目标,以“城市大脑”为关键支撑,促进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全面做好服务保障。不断提升办公自动化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落实政务信息依法公开,强化 络信息安全与关键设备技术升级保障,利用浙政钉、浙里办统一生态环境信息化应用入口,持续提升管理和服务效率。二是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化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城市大脑“一舱两场景”建设,建立“数字驾驶舱”数字化决策、治理新样板,深化“空气卫士”应用场景和“便民车检”应用场景,提供错峰检测和维修引导,优化资源配置,缓解检测难等情况,不断提供便民措施。其中《杭州城市大脑生态环境局数字驾驶舱及便民车检应用场景》在第三届数字中国入选全国20个优秀数字生态应用案例;三是推动数字化转型,赋能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能力。落实“国考”“省考”要求,巩固“互联 +”各项指标成果;推出企业“环保码”,开启智慧预警、精准监管与服务新模式;推出美丽杭州电子地图,通过科技手段展现美丽杭州建设成果。

环境监测。全年共获取水、气、噪声、固废、辐射及生物等常规数据7万余个;大气复合污染综合监测系统共获取数据量为847.6万余个;交通污染监测系统共获取数据52.8万余个;省控地表水交接断面监测系统共获取数据7.6万余个;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系统共获取数据9.9万余个。上 并发布环境空气AQI日 和预 365份;编制完成12期水、气环境质量分析专 ,12期千岛湖水质专题 告,24期污染源信息公开简 专 。

信息公开。修订实施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组建局系统信息发布 络,建立钉钉工作群并强化日常管理,保持公开电话、传真、邮箱等渠道实时畅通有效,有效回应公众的信息公开诉求,提升工作质效。全年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2260条。市本级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4件,另有上年结转2件。公开及部分公开53件,无法提供或不予提供26件,其他处理5件,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科研与标准。重点推进千岛湖水环境研究工作。完成了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钱塘江(杭州段)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及流域水质综合管理对策研究》和《杭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碳排放时空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研究》相关工作。完成了市科委课题《杭州市造纸行业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制定研究》 告编写。完成了《典型水文年钱塘江流域(杭州段)主要支流非点源污染输出模拟》项目验收。完成了《基于大数据的杭州市工业污染物排放特征分析及转型升级研究》验收工作。推进市科技局自主设计项目《千岛湖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削减与生态拦截》,完成示范项目建设。

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围绕生态文明和美丽杭州建设重点开展宣传,全年在市级及以上平面媒体刊发新闻 道589余篇;在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开设 “美丽杭州”专栏,播出节目46期;杭州广播电台“环保之窗”专栏播出261期;发布抖音视频52条,“杭州生态环境”官方微博、微信总阅读量423万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24所、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个、省级绿色家庭10户、市级环境教育基地8家,市级绿色家庭200户。推动环境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对杭州市环境教育基地进行全面复查和指导,撤消9家不符合要求的基地。加大对绿色学校的指导扶持,对全市范围内优选的4个学校环境教育项目进行重点培育。精选32家基地编印《杭州市环境教育基地导览》画册。组织参加生态环境部水科技发明比赛,获一等奖5个、三等奖4个;组织参加全省自然笔记大赛并获得一等奖7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20个、优胜奖40个、优秀指导老师18个的好成绩,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获优秀团队奖。在余杭区举办世界环境日活动,宣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倡议书,发布“共治家园”APP,构建“互联 +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在富阳区举办第十个浙江生态日活动暨第五个浙江生态音乐节;积极参与在浙江展览馆举办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十五周年探索与实践大型图片展”,通过可视化方式和交互式体验,集中展示近年来我市“美丽杭州”建设成果。推动公众参与,成功申 国家级四类设施开放单位9个,实现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完成区、县(市)全覆盖;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5场,邀请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代表和市民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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