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综采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节 综机设备库日常管理制度

一、综机设备库实行分区挂牌管理,库房内自东向西分别划分为每间一个区。

二、综机设备库建立设备、配件出入库台帐,注明设备或配件的名称、型号或规格、厂家、数量、出入库时间、出入库单位、单位经办人、批准人、用途、入库存放位置、入库设备小件丢失情况等。

三、综机租赁设备建立设备租赁台帐,台帐注明设备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调入日期、调出日期、在矿使用单位和采面编号、调入经办人、调出经办人、调出批准人等。

四、对设备配件实行电脑化管理,便于设备配件落实查找,由分管副区长负责,微机员具体操作。

五、库房管理员负责所有设备和配件的出库、入库验收存放工作,验收存放工作包含:(1)出入库设备的数量和检修质量;(2)出入库配件、小件数量和质量,设备配件的挂牌管理。

七、需交综机设备库的设备和配件由库房管理员,库房看管人员、基层单位经办人三人联合对所交设备、配件验收过数,库房管理员向入库单位签发入库单,入库单必须注明小件丢失情况,由三人签字后并上入库 表,入库单一式三份,入库单位、综采区、库房各存一份,综采区由分管副区长存放。

八、库房管理员在审批领导签署的设备配件最后回收日期的第二天,要及时向区领导汇 没有回收的设备配件,综采区每月末对综机设备库出入库台帐盘点一次对不按规定及时回收的给予处罚。对于丢失设备、配件按照原值处罚。

九、采煤战线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领取综机库设备配件时,单位提出申请,或直接办理综机设备出库单,由单位正职干部签字,加盖公章后送综采区,由综采区分管副区长签字同意后,设备配件由库房管理员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合格后方可出库,没有签字严禁发放。夜里或节假日因生产急需配件,可单位申请,值班干部签字,经综采区值班人向分管业务的副区长或上一级领导汇 后,经同意方可签字发配件,但第二天必须补齐出库手续。

十、库房管理员每天出设备配件出入库 表, 表要注明设备小件损坏和丢失情况, 表一式两份,综采区、库房各一份。综采区的 表由分管副区长负责存放,库房的 表由当月库房管理员存放,月底交综采区整理装订成册,作为普通台帐由综采区存档备查。各分管业务的副区长要根据出入库 表摸清分管设备实际情况,及时安排设备配件的检修工作。

十一、升井设备、配件或调入设备、配件必须经过入库验收,直接转综机工厂的,库房管理员到现场验收或由库房管理员负责验收,办理入库单,综机工厂同时补办出库单。

十二、出矿设备由经办人办理各种手续,要求出矿设备配件要求办理四联单,战线领导、经营科、经办人、综机设备库各一份。综机设备库以外存放的综机设备配件,在调出矿之前必须先办理入库手续,后办理出库手续,经综机设备库上台帐后方可外运,否则不准出库。

十三、综机设备的主要部件和随机配件,严禁无出入库手续私自外借,对不经领导同意私自出库或故意毁坏设备配件对单位按照原值进行处罚,对个人按照原值的10%进行处罚。

十四、对于因检修或抢修需要并经领导同意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综机库进行切割等工作,但对剩余部分必须及时回收入库,否则根据剩余部分占原件的百分比对单位按照原值的同等比例进行处罚。

十五、采煤战线所有单位井下更换的综机旧品属于综机设备库的及时回收升井。需装车大件(重量大于100公斤)的具体回收时间为:自配件出库当天到旧品入库、电机回收自新电机换上算起,二水平丁戊三采区4天、三水平丁二采区7天,三水平戊二采区6天、三水平戊一下延采区6天、三水平戊一采区5天。超过1天罚款500元,对责任者和单位分管领导各罚款10~30元,累计计算。因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回收的,在回收期内必须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 综采区审批,批准后方可延时。

十六、采煤战线所有单位因生产急需从综机设备库和工厂设备拆下的综机配件10天后必须归还新品,否则扣该队当月材料费,交给综机工厂领取、恢复地面设备,并对该队罚款1000元。对从综机设备库领取的配件必须按期缴旧品,不缴旧品的视为丢失,按照配件原值进行罚款。

十七、各单位所借配件归还后,借条必须追回并送交综采区分管副区长签字后作废。综机工厂根据综采区要求,必须及时提供综机配件借条复印件,否则按配件价值的50%对综机工厂罚款。

十八、综机库防火制度规定:

1、看库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则,严格遵守库房的保管,领取等各制度。

2、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电炉子、明火作业,对外来人员要严格监看严禁带火源入库。

3、库房内必须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砂箱、防火水池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严禁过期。

4、库房内易然杂物要经常打扫,保清洁。

5、库房口必须安装能切断电源开关,看库人员离开库房必须切断库房内的电源。

6、库房口三米内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然、易爆物品。不执行综机库防火制度,每发现一次对看库人员罚款50元。

第二节 乳化液泵站管理制度

一、泵站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二、泵站必须配备完好的糖量仪。

三、生产期间乳化油浓度3%-5%,严禁开清水泵,乳化液泵站司机每班至少检查2次乳化液浓度,及时添加乳化油。

四、出煤期间泵站压力不得低于30MPa。

五、必须保证泵站前后20米范围文明生产,及时清淤。

六、泵站工具箱处物料必须码放整齐。

七、机电副队长专门负责本队的油脂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日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八、所有油脂下井前应进行化验,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严禁下井,不同牌号的油脂严禁混用。

九、油脂使用时必须过滤,要彻底清洗油池,保持系统的清洁,做到无垢、无泥、无金属碎屑等。

十、注油时要仔细清洗油口,防止煤尘等杂物进入。

十一、机械设备需开盖时,防止煤块或杂质掉入机体内。

十二、要定期检查和清洗过滤器,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十三、使用中的油脂要定期化验,化验油的粘度、酸碱值、水分和杂质等,不合格的要及时更换。

十四、设备换油时,要放掉全部旧油,冲洗设备内部油箱油垢、杂质等物,然后再加上适宜的新油。

十五、各种油应有专用的油抽子、油壶、油桶,分类挂牌管理,油桶加盖,放在支护完整、无滴水、无掉砟、无片帮的地点。

十六、对重油桶卸车时,不少于三人相互配合,使用手动葫芦对油桶进行起吊,起吊点必须选择顶板完整、支护可靠处,起吊时,人员避开重力圈。

凡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对单位罚款200-500元。

第三节 设备检修验收制度

一、电气设备验收工作由分管副主任和库房管理员组织。综机设备验收工作由分管副主任和库房管理员组织。设备验收工作由库房管理员组织时,必须向分管业务的副主任和主任汇 验收情况。

二、升井的综机设备检修制度

1、采煤战线各单位需要升井检修的综机设备,由基层队提供配件和要求,综机办根据设备的技术参数,向综机工厂下达设备检修任务通知单,注明检修时间和标准。

2、设备检修要有台帐,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检修部位、更换主要配件、参加人员、检修时间。

三、设备外修时根据需要签订检修协议,检修协议上注明设备名称、型号、厂家、检修位置和技术要求、交货日期等,要有双方主要人员签字,检修协议要求复印存档。综机办由陈建平建立外修台帐,台帐注明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检修厂家、检修部位、检修日期等,必要时注明送修人员、验收人员、验收结果、检修部位简图和绘制人。

四、检修设备的出厂验收制度

1、设备检修完毕,由综机工厂先自行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水、电等试运转条件准备齐全后,向综机办提出申请进行设备出厂的联合验收。

2、综机办接到申请第二天,组织使用单位机电队长、机电班长、设备包机人、综机办分管副主任和库房管理员、综机工厂的技术副队长、机电副队长、设备检修的主要负责人、准时到综机工厂进行联合验收。

3、设备的验收必须按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试水、试电、试压、试温、试声音等内容。设备经过验收合格方可装车出厂。

五、奖罚制度

1、基层单位按综采区通知的时间、人员准时参加设备入厂验收,无故不参加者,对单位罚款500元。对机电副队长罚款50元现金。

2、设备入厂后,基层单位按要求及时送交设备小件,无故不交者按丢失对单位等值罚款,对队长、机电队长罚50元现金。

3、设备联合验收时,如有检修质量问题,一处对综机工厂进行500元罚款,对队长进行100元现金罚款,对设备检修的主要负责人进行50元现金罚款。

4、液压支架检修后必须摆放整齐,全部连通进液和回液管路方可验收,否则对单位罚款500元。

5、对综机工厂检修的设备经联合验收后,合格率达到100%,对综机工厂一次奖1000元,书记、厂长各奖200元,主要检修负责人奖100元。

6、经联合验收后的设备下井使用一个月内,因检修质量不合格影响生产,出现机电事故,由综采区组织追查,根据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时间对综机工厂罚款1000~3000元,对厂长、书记、机电副厂长、技术副厂长各罚款50~200元现金,对主要检修人员罚款30~50元现金。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的,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3000元,队长、书记、机电副队长每人罚款100~300元现金,主要责任人、包机人罚款50~100元现金。按机电设备业务分工对分管副区长和库房管理员给予50~100元罚款。

7、设备不进行联合验收不准装车下井,谁安排下井,出现问题谁负责。

第四节 工作面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制度

一、液压支架

包机人要正确处理生产与维修的关系,反对不坏不修,凑合使用的不良倾向,认真按照检修内容,对支架进行强制检修维护。

1.日检:除生产班包机人员对所包支架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生产外,每天检修班的包机人员按日检内容对支架进行检修。

(1)处理检修生产班反映的处理不了的问题。

(2)检查支架各操纵阀、控制阀、安全阀等阀块是否灵活可靠,有无窜液漏液现象。

(3)检查处理管路系统有无被压、埋、挤或破损漏液处,各联接处卡子有无丢失,及时补齐插好。

(4)检查各千斤顶活塞杆和活柱有无弯曲变形,表面有无碰砸损伤、渡层脱落,对不能处理影响收缩的要及时更换。

(5)检查推移千斤顶与导向梁及运输机挡煤板之间的联接部分是否完好无损,若有损坏或零件丢失要及时处理;

(6)检查支架是否达到排列整齐一条线,架间距离符合标准要求,推移千斤顶与煤壁和运输机垂直。

(7)检查加高段的销子、卡环是否丢失,如丢失及时补齐。

2.周检

(1)包括日检全部内容,并处理日检中不能处理的遗留问题。

(2)检查所有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备,对所有螺栓、螺钉进行紧固。

(3)检查四连杆各连接销及顶梁、掩护梁、立柱联接轴的固定情况;

(4)检查支架各部有无开焊和严重变形。

(5)对动作缓慢,达不到初撑力或支撑强度、自动卸载的支架,重点进行检查处理。

(6)有计划地对支架过滤器进行清洗。

3.月检

(1)包括周检地全部内容。

(2)处理周检中不能处理地重大问题。

二、乳化液泵站

包机人要正确处理生产与维修的关系,反对不坏不修,凑合使用的错误思想,认真按照检修内容对泵站进行强制检修维护。

1.日检:除生产班包机人员对泵站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生产外,每天检修班的包机人员按日检内容对泵站进行检修。

(1)检修处理生产班不能处理地各种问题。

(2)检查紧固各部螺丝。

(3)检查各部温度、油位、液位是否符合规定,不足者应给予补充。

(4)检查管路系统,不得有扭、卡、挤或漏液现象。

(5)检查柱塞油杯是否有油,润滑是否良好。

(6)柱塞密封是否良好,有无窜液现象。

(7)维持泵站及周围的卫生。

2.周检:

(1)包括日检的内容,处理日检中不能处理的问题。

(2)清洗过滤器,清洗泵头吸、排液阀。

(3)检查卸载阀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并进行处理或更换。

(4)检查各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3.月检:

(1)处理周检中发现而不能处理的各种问题。

(2)清洗曲轴箱不合格的油脂,要更换时,一般初次换油不超过1000小时,以后换油不超过2000小时。

(3)检查滑块、柱塞及密封的磨损情况,更换不合格部件。

(4)清洗乳化液箱及其过滤器。

(5)检查实验卸载阀和安全阀的动作性能,如不合格应进行调整或更换。

(6)检查蓄能器的压力,若低于规定值时,应换新的或充氮气。

(7)检查电动机、泵体和联轴器的同心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三、采煤机

包机人要正确处理生产与维修的关系,反对不坏不修,凑合使用的错误思想,认真按照检修内容进行强制检修维护。

1.日检

除每天生产班包机人员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对煤机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生产外,每天检修班的包机人员按日检内容对煤机进行检修。

(1)检修处理生产班不能处理地各种问题。

(2)检查所有螺栓是否齐全紧固,特别注意检查对接螺丝,底托架螺丝、滚筒压紧螺丝等,发现松动立即拧紧。

(3)检查并补足各部油量,根据各润滑部位油质要求和注油周期注油。

(4)检查电缆、电缆夹有无变形,损坏,保险销是否可靠。

(5)滚筒、齿座有无损坏、裂缝,截齿如有磨损和丢失应及时更换和补充。

(6)检查冷却喷雾系统有无漏水,水压、水量是否符合要求,喷嘴有无堵塞、损坏或丢失,及时进行处理。

(7)各操作手把、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8)摇臂调高系统是否灵活好使。

(9)检查所有外露管路和液压系统有无损坏。

2.周检

(1)包括日检的内容,处理日检中不能处理的问题。

(2)清洗或更换过滤器。若发现有金属粉末,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 ,并查实机械磨损部位。

(3)紧固所有螺丝。

(4)检查摇臂升降动作及锁压情况。

(5)检查滑靴联接和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现场检查各部油液质量情况,如有变质则立即更换新油。

(7)检查滚筒和摇臂的固定螺栓是否紧固。

3.月检

(1)进行日检周检的各项内容,处理周检中发现而不能处理的问题。

(2)提前取油样化验检查,更换不合格的工作油液。

(3)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

(4)检查和调整各保护装置的性能。

(5)打盖检查牵引部、截割部的工作情况。

四、运输机、转载机

包机人要正确处理生产与维修的关系,反对不坏不修,凑合使用的错误思想,认真按照检修内容进行强制检修维护。每天生产班包机人员要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对运输机和转载机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生产。每天检修班的人员要对运输机和转载机进行强制性检修。

1.日检

(1)检修处理生产班不能处理的各种问题。

(2)检查各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常震动和声响。

(3)检查各减速机、连轴节的油量,不足者给予补足,向各润滑油孔加注规定的润滑油脂。

(4)检查处理大链的漂链、跳牙、扭环、松紧事项。

(5)检查联接环螺丝有无短缺、松脱,刮板有无严重磨损变形,给予处理。

(6)机头搭接是否合理,是否拉回煤。

(7)检查分链器,抱轴板、压链块、链轮、轴皮等的磨损和固定情况。

(8)更换损坏的溜槽,检查挡煤板,铲煤板联接螺丝是否紧固。

2.周检

(1)包括日检内容,处理日检不能处理的各种问题。

(2)检查机头架、机尾架、过渡槽有无损坏、开焊等情况。

(3)检查减速机、连轴节有无渗漏油、联接螺栓等情况。

(4)检查各轴承润滑情况怎样,有无过热现象,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5)检查采面运输机挡煤板导向管和推移千斤顶联接座,如有损坏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

(6)检查减速机油质是否良好,如有变质应彻底清洗更换。

3.月检

(1)处理周检中发现而不能处理的问题。

(2)处理减速机、连轴节的渗漏油问题。

(3)检查减速机顺轴、盲轴、分链器等的磨损情况。

(4)更换过渡磨损、变形、损坏的零部件。

(5)检查减速机齿轮的咬合情况是否正常。

五、电气设备

包机人要正确处理生产与维修的关系,反对不坏不修,凑合使用的错误思想,认真按照检修内容进行强制检修维护。每天生产班包机人员要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生产。每天检修班的人员要对电气设备进行强制性检修。

1.日检

(1)检修处理生产班不能处理的各种问题。

(2)检查各设备的紧固件及电气联接件的螺丝、垫圈等是否齐全紧固。

(3)检查各设备运行声音是否正常,变压器、电动机等的温度是否超限。

(4)检查接地系统是否完善,各接地线是否有松动、拉断、拔出等现象。

(5)检查电缆悬挂是否整齐,盘放是否符合规定。

(6)检查各电缆进出线,通讯照明线路的联接处接触是否良好,温度是否正常,各信号联络系统是否正常、可靠,各小型电气排列吊挂是否整齐、性能可靠。

(7)检查实验高低压开关、移动变的漏电保护性能,动作是否可靠,电流表、电压表、故障指示是否正常。

(8)清除设备上的煤尘及周围的杂物。

2.月检

(1)处理日检中不能处理的各种问题。

(2)检查各设备的电气闭锁和机械闭锁是否可靠。

(3)检查低压开关接触器的触头,处理烧结,调整间隙、行程,检查消弧罩是否完好。

(4)检查采煤机电机控制箱中各种元件的工作情况,有无触头烧结、接触不良、螺丝松动,受潮锈蚀等现象并及时处理。

3.月检

(1)检查各高低压电气设备、各变压器、电机接线盒、各电缆插销等设备的防爆面光洁度,防爆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并进行出锈涂油。

(2)测量各台电机、开关、变压器、电缆等的结缘电阻。

(3)检查各电缆接线盒中的电缆是否夹紧。

(4)对各种机电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和整定。

(5)测量低压 络对地绝缘情况。

(6)根据采面推进及时做好变电站的外移工作,并随即吊挂好高低压电缆。

第五节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一、备用待修设备入厂验收制度

1、采煤战线各单位升井、可修复的综机设备必须全部送交综机工厂车间, 废设备送交综机设备库。

2、待修的设备入厂后,由综机工厂、综采区、基层单位三家联合对设备进行验收。综机工厂机电副厂长负责把验收情况填写在设备验收单上,验收单一式三份,工厂、综采区、基层单位各一份。

二、备用设备检修制度

1、备用设备入厂后,必须及时挂牌。根据综采区下达的设备检修任务通知单,综机工厂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检修。

2、综机工厂技术副厂长、机电副厂长负责组织人员做出设备检修配件计划,计划要齐全准确,并及时上 综采区。

3、综采区接到设备检修配件计划后,立即组织经营科、基层使用单位、综机工厂联合到工厂现场按设备实际损坏情况审批配件计划。

4、本着“谁使用,谁出钱”的原则,备用设备检修所需的资金由经营科先行垫支,由综机工厂出材料消耗票,设备检修后,入综机库存放。哪个单位使用,根据设备检修实际材料费用划拨该单位当月的材料费,补还经营科以前垫支的资金。

5、对于损坏的设备,本着“谁损坏,谁出钱”的原则,由综机工厂造检修计划,由综采区整理并附在损坏单位月材料费计划中,材料费出损坏单位材料指标,检修后战线作为备用设备。

6、备用设备检修后,经过联合验收,合格品挂牌上帐,并及时移送综机库房,标牌注明设备名称、型号、厂家、检修人员、检修日期。

7、检修后的验收,按本章第三节《设备验收制度》执行。

8、综机工厂必须建立设备检修台帐,并详细填写内容,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更换配件等。

三、备用设备检修处罚制度仍按采煤战线《设备验收制度》执行

四、因检修质量差造成损坏的单位不承担检修费用,因单位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全额承担检修费用。

五、电缆入井前在两端进行编号,否则不准入井并对库房管理员罚款200-500元。

六、井下备用品数量规定,各单位井下综机备品数量如下(备用油管、销子、螺栓等小件,由各单位根据需要进行审批、配备):

电机: 转载机 1台

运输机 1台

采煤机牵引 1台

采煤机截割 1台

千斤顶: 推拉 2根

立柱 2根

平衡 2根

护帮板 2块

调高千斤顶 1根

第六节 安装回收设备管理制度

一、回收工作面在回收10天前,由负责回收单位申请,综采区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回工作面的设备、配件进行清点,并记录在帐,负责回收单位按照回收帐进行回收,否则回收单位负全部责任。

二、在回收、安装运输设备和小件时,回收单位、检修单位、安装单位之间要由综采区划定交接地点,没有明确交接地点的按照下面规定执行:升井的设备由回收单位看管,升井后移交给综机工厂或入综机设备库。下井的设备由安装单位看管,由综机工厂移交给安装单位,交接地点以出综机工厂大门为界,上道前或下道后、开拓工厂大门以内由综机工厂看管。在分管范围内丢失的小件按照丢失物品原值进行处罚。

三、综采液压支架回收前,将架内杂物积渣清理干净,回收单位必须安排专人检查架箱内有无火药、雷管情况,并将检查人名单、检查架号上 综采区,综采区负责抽查落实。架箱内浮煤和顶梁、掩护梁孔洞内煤粉呈自然安息角状态视为没有组织检查,不组织检查液压支架,每架罚单位100元,罚责任人20元。

四、回收单位在回收过程中,将设备配件损坏的按照配件价值的60%进行处罚。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将设备配件损坏的按照配件价值的80%进行处罚。在运输过程中将设备配件损坏的按照配件原值进行处罚。对故意破坏的加倍罚款。

五、液压支架升井后,由综采区组织,回收单位监督,综机工厂负责再次清理架箱内的煤粉,检查火药、雷管情况,综机工厂必须把检查人名单、检查架号上 综采区,检查时每发现一个雷管、一卷火药罚回收单位500元,罚回收单位责任人100元,奖励综机工厂50元。谎 、假 每一卷火药、每一个雷管,按奖励标准的5倍罚款。

六、回收单位必须分批及时将小件装车送交安装单位,对于送交不及时的或不听矿、区领导安排小件移交不及时、故意推委扯皮的,一次罚单位500~1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0~100元。交方不及时移交造成安装投入增加的由交方承担。

七、无交接手续的按管理混乱罚单位500~2000元,无交接手续的配件按实际丢失数量全部由交方承担。

八、回收和安装设备的运输、存放,必须有人看管。无人看管设备造成设备大件“丢失”的罚款2000~5000元。

九、设备配件移交要有交接手续,交接手续要注明设备配件名称、数量、所缺部件或多出的部件、交接双方单位、交接人签字、日期等。交接手续上要有队干部签字,并在交接日期之后两天内送交综采区袁军强,对故意拖延不缴的按拖延日期每天罚单位50元,累计计算,对交接手续不清的以无手续或丢失计算。

十、综采区分管副区长每天对双方交接情况进行了解督办,收缴前一天的移交手续,关键部件的交接由综采区派人到现场。

十一、交方运到的小件接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办理交接手续,对故意推托不接受的一次罚单位500~1000元,罚当班干部、班长各200元。

十二、对于出安装费采购的新馈电、开关,安装回收结束时由使用单位完善,必须交综机设备库或移交投入新的回收安装。对于没有执行规定的按设备原值对责任单位罚款,每台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十三、支架需解体下井、升井、存放前,必须进行编号,每一架解体的分件上必须有该架的编号,防止无法组装现象发生。发现一架无编号,罚解体单位300元、主职干部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2000~5000元。

十四、安装回收要求小件丢失率为零,安装、回收结束后5天内,应该回收的设备和小件及时上缴入综机设备库,通知移交的设备、材料没有定时间的本采区应在两天内移交,单台设备和单种材料、配件移交入库每滞后一天罚款100元,累计计算,超过7天不缴按丢失处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小件丢失的按其价值对单位进行罚款。

十五、安装回收期间,不准开清水泵,综采区参与安装回收人员应把是否开清水泵作为每天必查内容,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十六、安装前的设备在移交的当班,必须达到设备完好,否则每缺一件,罚单位200元,罚责任人、书记、队长、分管副队长每人20元,累计计算。

十七、转载机、采煤机的安装,按照规定工期完成,超过工期后,大件无安装视为没有及时完成安装任务,对单位罚款2000-5000元,小件缺少一处罚款100元,小件安装不合格或不紧固罚款50元,造成损坏的加倍罚款。

十八、运输机的安装,按照规定工期完成,超过工期后,跨帮键、跨帮环、跨帮环销子、哑铃、挡块、弹簧销、齿轨、齿轨销、涨销、挡煤板、挡煤板导向销、挡销、回煤罩、夹板、螺栓、刮板、E型丝螺母等部件一处安装不齐全罚款100元,安装不紧固或不合格罚款50元,造成损坏的加倍罚款。

十九、支架安装时距安装架号5架以上的支架必须及时完好,主进、回液管路必须接通,支架与运输机必须用推拉头连接好,发现一处不连接对单位罚款200元。铰接大销子缺一个罚款2000元,铰接大销子组装不合格一处罚款500元、侧护板一处不打开罚款200元。定位方销、平衡销子、立柱卡环、卡环销安装不齐全一处罚款100元,B型销、开口销不齐全一处罚款10元。综采区在安装过程中动态检查。

二十、各种减速传动装置、泵站缺油运转的一台罚单位1000元、罚单位书记、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不加油运转的加倍罚款。造成事故的严肃追查。

二十一、安装、回收期间,机风巷发现积水一处罚款100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单位罚款200~500元(明确规定的除外)。

二十二、回采单位生产过程中,机电队长要注意保留回收时使用的六合泵开关和采面回架绞车开关各一台,并保证完好,采面回收时不再审批。采面安装完后,安装单位回收的绞车开关和馈电也要保留完好的,以便在下个安装面使用。

二十三、回收或下井的支架必须降到最低高度,顶梁伸平,侧护板用销子锁牢,运输过程中发生侧护板伸开一次或出现上述现象,由责任单位处理。

二十四、回收拆卸刮板时,拆下的刮板必须和E型丝安在一起,并上齐螺母,螺母必须上够平帽。拆下的链条两根要用双股8#铁丝扎结,各扎结点间距不得大于3米,安装时长短链条要搭配一致。

二十五、需回收升井经地面检修后再下井投入安装的设备,要想尽办法尽早回收升井,避免影响安装。

二十六、回收的各种螺栓拆下时应保护完好拆下,以便复用,损坏的及时回收上缴入库。

二十七、回收安装小件由回收单位装车、看车,运到后由安装单位卸车,要求卸车及时,小件卸车时移交,卸车后小件要码放整齐,便于核对移交数量,对于码放混乱造成交接不清的交方有权要求重新码放核对。

二十八、固定设备的螺栓、螺母、垫片必须回收不得丢失,螺栓、螺母、垫片由安装单位每40条回收一次交综机工厂,综机工厂在八个小时内修复后及时通知回收单位领用。近距离安装回收时也可由回收单位直接到安装面选用完好的投入使用。升井的设备固定螺栓由综机工厂负责回收。

二十九、用于安装的运输机、转载机、采煤机,在拆开回收或下井前,对特殊大件必须用醒目的油漆编号,超长设备要标明出车方向,防止运输途中混乱或丢失。

三十、地面入井设备必须严格入井顺序,对不听指挥、不负责人造成错装、或乱装的。

三十一、液压支架升井后暂不送走,必须等工作面安装结束一周后,确定不需要拆卸部件、检查过火药雷管等方可送走。

三十二、运输机减速机安装不到位。运输机试车、加刮板时电机、减速机没有供水冷却的。冷却装置没有完善的加倍罚款。

三十三、安装回收计划的物资不及时领取或不负责任领取的配件规格错误的,影响安装的加倍处罚。

三十四、安装回收管理制度中,罚款金额单项超过1000元的,另对责任单位书记、队长各加罚5%,累计罚款金额单项超过2000元的,另对责任单位书记、队长各加罚3%,由明确规定书记、队长承担的除外。

第七节 移动变电站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移动变电站供用电管理,明确管辖单位维护检修责任,便于巡视、维修和保养,最大限度地消灭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供电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根据本战线移动变电站目前使用状况,特制定移动变电站管理制度。

一、移动变电站管理责任划分:

1、移动变电站供电用户,以移动变电站高压负荷开关电源侧接线柱(含接线柱)为分界点,以上至供电变电所供电设备及电缆由矿上负责;分界点以下(含移动变电站高压负荷开关、干式变压器及低压馈电开关)至低压馈电开关负荷侧喇叭嘴以内,由责任管理单位负责,移动变电站的完好(含高压电缆连接器)由责任管理单位负责。

2、移动变电站低压馈电开关负荷侧喇叭嘴以外(含低压配电开关及电缆),由各用电单位负责管理;多家用户共用一趟低压供电电缆,该电缆承担负荷容量最大的单位为责任管理单位。

3、移动变电站安装过程至初次移交前,安装单位即为责任管理单位。

4、由移动变电站供电的独立用户,不考虑安装位置何处,用电单位即为责任管理单位。

5、由两个及两个以上用户共同使用的移动变电站,以移动变电站初期安装设计负荷容量的大小划分管理单位,即负荷容量占比例最大的用户为责任管理单位。

6、移动变电站供电用户变更,以用户变更时的负荷容量大小划分管理单位,即负荷容量占比例最大的用户为责任管理单位。

二、移动变电站维修管理内容:

1、移动变电站维修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八矿供用电管理规定”和“八矿防爆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2、移动变电站变更责任管理单位应根据用户(或负荷)的改变而定。若确需变更,必须由原责任管理单位向调度室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调度室牵头,交接双方及主管科室参加,严格按照《设备完好和防爆标准》验收,以移交手续签署之时为准。

3、移动变电站安装前,供应部门必须提供生产或维修厂家出具的电气试验 告,试验数据应符合《电气试验规程》的有关规定。

4、移动变电站投运前,应由机电运输区牵头,主管科(区)、机电二队和责任管理单位参加,对其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验收,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后方可投运。

5、移动变电站过载、短路、漏电、失压和接地保护系统及电气机械联锁装置,每天必须由责任管理单位电工进行检查或试验,保证动作灵敏、可靠、齐全,并认真填写记录。

6、移动变电站高压负荷开关、干式变压器、低压馈电开关和电缆的检查和调整应按规定执行。

7、综采工作面使用的移动变电站千伏级供电系统由综采区负责设计,除此之外其它任何单位使用的移动变电站供电系统均由机电运输区负责设计。

8、凡需安装或使用移动变电站的单位,必须根据综采区或机电运输区供电系统设计图纸和有关标准,进行安装和保护整定。

9、移动变电站高低压开关及供电变电所高低压开关故障跳闸,未查明故障原因,故障没有得到排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送电。

10、移动变电站高低压电缆严格按照标准悬挂和敷设,凡因悬挂不合格、挤伤或砸坏电缆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管理单位责任。

11、综采区每周对所属移动变电站使用情况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12、移动变电站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办理设备租赁合同。

三、处罚办法:

1、移动变电站不规范使用复位、试验、补偿等按扭、甩掉调大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责任管理单位应立即处理,每查出一次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处于200元罚款,并按照矿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责任管理单位每月25日前应将移动变电站高压负荷开关、干式变压器、低压馈电开关及电缆绝缘摇测数据 综采区和机电运输区,未及时上 的每次罚款500元。

3、移动变电站高低压电缆未按标准悬挂和敷设,每查出一次罚款500元,重复查出加倍罚款。

4、在用的移动变电站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装接地装置、辅助接地极。对不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辅助接地极或装置不合格的,已经查处每台(处)给予200元处罚,重复隐患加倍处罚。

5、移动变电站试验、检查、检修必须建立专项记录,每天对移动变电站低压漏电保护、过载、短路等进行试验,对移动变电站进行完好检查,每月28日前将移动变电站试验、检查、检修记录 综采区审查,凡不按上述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和调整,检查记录每缺一次罚款100元。

6、凡因移动变电站及其供电电缆使用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管理单位和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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