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规范”三种场所”餐饮项目环保和登记注册工作

据巢湖市人民政府 道,近年来,市民多起投诉涉及“三种场所”(即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的餐饮服务项目,产生的油烟、异味、废气污染环境和扰民问题。

鉴于国务院已明确环保不属于保留的前置审批项目,为有效解决“三种场所”餐饮项目的登记注册与环境保护的衔接问题,经巢湖市市场监管局与巢湖市环保局会商,制定了《关于“三种场所”餐饮项目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在“三种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前,申请人需向市环保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确认,取得确认意见后再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登记注册。这就从项目源头上有效控制了“三种场所”餐饮服务项目产生污染,也有利于减少居民和餐饮服务者之间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赵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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