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 11月11日消息,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 人的若干规定》,指出要根据被举 事项的难易程度、危害程度和情节轻重,对举 人予以50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对举 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并造成严重后果、长期严重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 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可给予举 人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 社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