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圆满完成2015年度环境统计综合年 工作。
2015年环境统计年 工作在原来的 表制度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指标,即“总氮产生量”、“总氮排放量”、“总磷产生量”、“总磷排放量”、“烟(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及新的 表,即“工业锅炉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各地区工业锅炉排放及处理情况”等,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于1月27日组织召开全市环境统计培训会议,加强对各县区环境统计工作的指导; 3月20日,向省厅提交了我市2015年环境统计初步数据;4月4日至4月9日,我局总量科相关人员参加了省厅组织的环统数据会审。经过省厅和国家环保部“三上三下”的修改, 6月初我市圆满完成环境统计工作。
据统计,我市共上 重点工业源492家、农业源578家、污水处理厂20家、生活垃圾处理厂10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厂1家、生活源、环境管理和机动车等信息,全口径核算行业及四项主要污染物均按国家与省厅要求与2015年减排核算结果无缝衔接,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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