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

日前,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关于印发lt;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gt;的通知》,并明确将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

据悉,近期,贵州省将制定相关行动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标准。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参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 行动以“三清一改”内容为主(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要以春节、清明、国庆等重要节庆日为关键节点,对村庄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地可在完成“三清一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搞好自选动作。

贵州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 ,将村庄清洁整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村庄清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县(市、区、特区)要引导和鼓励村庄建立村规民约和保洁制度,实行“门前三包”工作。

下一步,贵州省委农办、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要将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并建立公开监督机制及奖励机制。(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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