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杜桥镇某环卫公司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缴纳了3000元的罚款。这是自今年5月1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我市首例对未按规定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密闭车辆运输企业开出的罚单。
7月初,该局杜桥中队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辖区某环卫公司停车场内生活垃圾运输压缩车部分车辆车身上未按规定使用其他垃圾标志的灰色底色,还有部分车辆车身张贴的其他垃圾标志未更新为箭头样式。经勘查发现,该公司共计5辆车存在标志不规范的问题。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是生活垃圾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从事城镇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的单位作为其中的主体,要符合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生活垃圾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杜桥中队中队长朱全鹏说,《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条款规定,运输单位应使用符合规定的生活垃圾类别标志密闭化车辆来收集运输生活垃圾。
目前,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涉事企业进行整改。涉事企业自接到通知书后积极整改,更换了车身不规范的标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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