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临武县一家企业私设暗管非法排污,被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罚款40万元,公司两名环保管理人员被移送公安予以行政拘留。
3月24日,群众举 反映“临武县环鑫公司铅锌矿非法排污影响生态健康”。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通过 络平台获取投诉件后,次日上午即由局长带队对投诉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经突击检查发现,环鑫公司在土楼冲工业园尾矿库回水池旁地下私自设置一根直径360毫米的排水管,用于排放沉淀池内废水。排水管出口隐藏在尾矿库排洪涵洞内约10米,执法人员对排水管出口废水进行了现场采样,后经检测砷超标1.5倍。
面对铁证,企业承认了违法事实。因近期雨量较大,企业的回水池库内废水满了后无法处理,于是怀着疫情期间环保部门停止对复工复产企业现场执法检查的侥幸心理,私设暗管,将回水池库内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渠内。现场查处后,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公司拆除私设暗管,消除环境污染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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