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气象台和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的会商结果,沧州市重污染天气过程将于11月20日结束,结合市气象、环保部门会商,从20日开始,我市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逐渐好转。经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1月20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状态。
明日继续限行:
此前,11月14日,经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继续维持沧州市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但是,11月14日24时解除了车辆单双号限行。
当日,市政府发布《关于中心城区公交车免费并同步实施机动车禁限行的通告》(沧政告〔2016〕52号),决定 11月16日至31日,市区所有公交线路全部对公众免费乘坐,中心城区同步实施本地号牌非营运车辆尾号禁限行措施。限行措施与京、津保持一致,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0和5、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0号管理(含临时号牌)。遇有重污染天气时,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单双号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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