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执法人员走进庐山路一处餐饮店内,对垃圾分类回收容器、分类投放指引标识进行一一检查。但当执法人员打开厨余垃圾回收容器时,发现桶内混装了垃圾袋、一次性筷子等“其他垃圾”。依据《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条例,执法人员对该店主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执法人员介绍,餐饮行业每天产生的厨余垃圾量大,垃圾混装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人员日常除了进行严格查处之外,还会督促餐饮经营者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在垃圾分类投放上切实“扎口把关”,才能避免混装现象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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