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将每月第四周的星期四确定为全市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集中接待企业咨询生态环境法律问题。
该项制度主要是通过“线上预约”和“线下解答”的模式进行,服务时间为每月一次。“线上预约”是企业通过点击市生态环境局 站“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板块进行预约登记,实名填写相关问题需求或者咨询事项。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专人对登记事项进行初筛分类,针对具体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业务处(庭)室、法律顾问、专家进行会商,共同研究回复意见,通过 络或者电话方式告知企业具体接待时间、地点、接待人员等事宜。对于 上预约登记不符合咨询范围的事项,也将会及时告知其反馈渠道。“线下解答”是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每月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当天对预约企业进行现场集中接待,单月接待地点在市生态环境局2号楼208会议室,双月接待地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调解室。为保证服务质量,每次现场活动接待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0家,每家企业代表不超过3人。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丰富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将其打造为部门与企业的联系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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