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 漳州8月4日电(通讯员叶月琴)近日,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农业局组织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漳州某建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沈某到南靖县虎伯寮自然保护区象溪流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沈某自愿支付人民币1万元购买了1000余条中华倒刺鲃鱼苗、500余只本地乌龟和中华鳖用于增殖放流,促进生态修复。
据悉,漳州某建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沈某在指挥工人进行施工作业时使用炸药爆破开采山体矿石,未控制炸药用量,爆炸引起山体坍塌,造成林地大面积毁坏,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漳州某建材有限公司、沈某在坍塌后积极补植复绿,沈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该院综合衡量疫情下企业发展的困境和该案犯罪情节,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涉案企业漳州某建材有限公司、沈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该院经办人员对沈某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涉案人员在补植复绿后主动提出购买鱼苗增殖放流进一步修复环境。
近年来,该院始终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彻办案过程,坚持“修复与打击并重”,积极开展生态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补植林木3000多亩,发出检察建议5件,围绕生态修复、生态损害赔偿等工作深化源头预防,提升监督实效。该院将继续通过向涉案人员释法说理,组织自愿生态修复的涉案人员开展增殖放流行动,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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