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命名管理办法,此次推荐的范围是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成绩突出的村和2020年以后完成“村改居”的城市社区。推荐的基本条件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同时,明确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做得好、成效明显,作为这次命名推荐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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