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多措并举助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_正义

正义 三明11月4日电(通讯员陈茂青 吴凯 牟丽鸣)近年来,福建省沙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决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坚持“污染者治理、损害者赔偿”的原则,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据悉,该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严厉打击污水排放,固废品随意倾倒,盗伐林木资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加强与环保、自然资源、森林公安、河长办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专项督察行动,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措施,积极构建内外联动的预防和严惩协助工作机制。

同时,该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司法修复工作纳入认罪认罚考量标准体系。在办案过程中,主动释法说理,在严打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对涉案行为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缴生态修复赔偿金,用以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此外,该院先后在七峰叠翠景区、生态新城如意湖湿地公园建立司法修复基地,在高砂镇樟墩村建立“生态修复”绿色社矫基地,努力提升生态司法修复的惩治、普法、警示、教育作用。

下一步,该院将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宣传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后果,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环境的意识,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氛围。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20年11月2日
下一篇 2020年11月2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