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我们在用电监控平台上发现你公司除尘设施用电异常,鉴于你公司是正面清单企业,为不影响正常生产,故对你公司进行非现场执法,请你配合…”以上这段对话发生在盐城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的首例“非现场”执法过程中。
2022年2月28日,盐城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通过用电监控平台发现江苏八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除尘设施用电异常,发现线索后,执法人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利用视频会议形式对该企业进行了“非现场”执法。执法人员与厂区工作人员利用移动视频对厂区内排放点进行远程检查,查明了该企业因实行错峰生产而导致设施用电异常的实际,并顺利完成勘察记录。
为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执法效能,“非现场”执法正逐渐成为执法检查的主要方式之一。下一步,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深化执法能力现代化建设,拓展“非现场”执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结合视频监控、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综合利用无人机、走航车等科技手段,提高问题发现率,助力环境监管执法提质增效。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类管理制度,减少对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对环境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对恶意违法行为启动现场检查衔接机制,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确保“利剑高悬”。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