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生活垃圾日增长量也迅速提升,如处理不及时,就会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我省行动较早,在“十二五”规划阶段就已确定了以焚烧发电作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主要方式,并在2014年就将垃圾焚烧发电核准权限下放到市级。
“2018 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年发电量约22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66.7%。由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日益完善,进厂垃圾量相对充足,在运垃圾焚烧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6019小时,较上年增加356 小时,其中,皖能滁州、阜阳2 座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超过8200小时。”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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