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至今,我省累计发生11起突发环境事件,均已得到有效处置。“当前,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各种风险挑战依然存在,保护和治理任务十分艰巨。”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表示。
全省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从4月持续至12月。按照行动方案,5月底前,全省各级各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建立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清单;6至9月开展全面整治,对照清单,所有风险隐患通过整治销号,或者按照整改方案完成序时整改进度,凡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工业企业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凡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工业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凡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10至12月实施“回头看”,通过专项督察等行动,确保已销号问题不反弹,确保需要持续整改问题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责编:胡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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