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起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赋予了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和手段,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送拘留等措施,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产生了明显的执法成效。截至10月底,大邑县环保局已查办环境违法案件29件,处罚金额达76余万元,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1人。
“以往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多半采取罚款、封堵排污口等措施进行处理,然而较低的处罚力度往往令违法者不以为然、我行我素。”该负责人表示,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导致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引导下,宁可选择违法,也不愿履行防治污染的义务,为环保工作开展造成很大困难。今年,大邑县环保局坚决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用新法“利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涉刑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姑息、不手软、不放过,以铁腕治污守护碧水蓝天,让违法者不敢违法。
下一步,大邑县环保局还将通过加强“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强化环保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震慑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