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已对我省开展了两批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分别是2017年开展的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2018年开展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我省在推进整改中逐一建立“问题、措施、标准、责任”四个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拧紧责任链条,结合河(湖)长制、林长制,建立起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点对点、长对长”的整改责任 。两批次督察转办的信访件已分别完成整改3673件、2458件,完成率分别达到99%、97%。
去年以来,我省纵深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将“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作为落实督察整改的重要抓手,建立问题清单,实施挂图作战,全力推动整改。目前,全省“23+8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1398个,已完成整改1222个,占比87.4%,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