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桶边督导管理 制定发布《垃圾分类督导员管理实施细则》

4月20日中午,在路北街道景都佳苑,垃圾分类督导员正对8号楼开展督导管理工作。随后,督导员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法律法规,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讲解,积极参加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配合各单位各部门参与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

根据《台州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工作导则》,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实施细则,切实推进我区所有物业小区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工作稳步开展,加强督导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根据《细则》有关规定做好日常台账,建立每月红黑榜信息,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垃圾分类督导员的日常管理考核由镇(街道)牵头,社区、小区物业、第三方服务企业共同负责。

“《细则》包含了区垃圾分类督导员考核评分表,针对日常管理工作、保障措施落实、工作实效、社会综合评价不同权重进行打分,其中《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程度也被我们列入考核要求。”区分类办负责人表示,此做法为全区物业小区实施“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桶边督导环节提供了有效遵循,加强督导员业务培训、深化“大管家”意识树立、构建责任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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