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全国第一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省级标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正式施行。
《标准》统一了分类设施标志标识和颜色,根据城镇生活垃圾的特性,《标准》将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此外新增了一类特殊垃圾,包括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
台州市垃圾分类办综合协调处处长邱勇表示,我市第一时间对照省标,组织市分类办工作人员召开集中学习会,学习《标准》内容,尤其注意与原先实施过程中不一致的地方,比如更改最新的分类标识、园林垃圾单独分类等。并将最新的《标准》发放到各县(市、区),着重强调了需加大注意的方面,要求避免出现设置不合理、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与此同时,市垃圾分类办在原先的工作指导手册基础上,按照最新省标内容,修订2020版指导手册,便于进一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眼下,市分类办已经对接垃圾桶厂家:发送最新的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标识,要求后续的生活垃圾投放容器均统一按照规定的标志、标识、颜色设置,逐步淘汰与《标准》不符的现有垃圾收集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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