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将加大污染环境惩处力度 改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

2016年,安徽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8665件,审结6075件,结案率70.1%。其中审结的512件刑事案件中,共判处罪犯766人;受理的6975件民事案件中,环境侵权责任类纠纷案件100件,与资源相关的物权类纠纷案件4751件,与资源相关的合同类纠纷案件2124件;受理的1146件行政案件中,资源类行政案件1102件,环境保护类行政案件44件,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4件。

从2016年全省环境资源案件可以看出,刑事案件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增长率仅为2%,涉林案件仍居多;与资源相关的物权纠纷在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占比较高;立案登记制施行以来,环境资源行政案件稳步上升,数量超千件,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市级政府作为被告的现象较为突出。

据了解,下一步,安徽各级法院将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专门化程度,推动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庭和合议庭的设立,加大惩处污染环境犯罪的力度,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在审判当中,判决环境资源民事赔偿范围不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失,也将包括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损失,努力改变以往环境领域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

(责编:鲁先红、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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