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市政府发布《石狮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本次区划的制定是为了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区划划分范围包括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宝盖镇、永宁镇(部分)、蚶江镇(部分),总土地面积为52.0平方公里。
石狮市中心城区不设0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功能区分类标准如下:
1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灵秀山省级森林公园、宝盖山风景名胜区。
3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灵秀服装创业园、宝盖科技(服装)产业园、宝盖鞋业产业园、前埔产业园。
2类声环境功能区为规划区域内除1类、3类以外的大部分片区。
位于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内的工业企业,区划实施前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按当时批复标准执行,区划实施后通过审批的工业企业须执行本区划规定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确定方法如下:
1、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50米;
2、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5米;
3、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米。
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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