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今年实施后,我县共排查梳理出77个环境突出问题和环境隐患,内容涉及农业面源、截污纳管、餐饮、养殖等方面。本着“不怕发现问题,就怕有问题发现不了”的积极态度,勇于“自揭家丑”,为医治环境“顽疾”提供了全面详细的资料。
根据《2015年桐庐县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此次行动旨在通过“严肃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的环境违法企业,关停淘汰一批低小散排污企业,集中整治提升一批排污企业,倒逼转型一批落后产业,教育一批心存侥幸的违法者,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等手段和方式,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和社会氛围。
为此,我县专门成立了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组,由县环保局局长张利军任总指挥,下设四个执法组和一个综合组,全天候不间断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环保执法现场检查500余人次,检查企业150余家,发出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事先告知书24份,关停拆除花岗石小加工点3家、农业面源污染小规模养殖户34家。另还现场下发责令整改(停产)意见书55份,强化对企业整改情况的后督察监管。
张利军说,“新《环保法》实施是一个契机,采取高强度高频次的专项行动不仅仅是主动抓住机会宣传和实施新法,更是对企业起到震慑和教育的作用,让他们认识到环境保护在快速的时代发展中只会越来越受重视,一定要规范好自身的环境行为,守住环境这条底线。”
截至目前,39个环保突出问题和环保隐患的整改工作已完成。下一步,桐庐县将严格按照“立整立改”要求,继续加快落实整改措施,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
方向东 应兆丹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