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林虎 摄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林虎 摄
据张树礼介绍,按照内蒙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达到200时为重度污染,当预测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并将持续2天或48小时及以上时,即触发启动黄色预警,并跟进实施Ⅲ级应急防控。当空气污染程度越来越严重时,预警等级会升级,升级为橙色、红色预警,相应采取更严格的Ⅱ级、Ⅰ级应急防控措施。
本次预案修订增设3个污染控制区,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划定为一个污染控制区,将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划定为另一个污染控制区,当三个及以上相邻盟市达到预警启动条件时,也视同为一个污染控制区,实行区域预警应急统筹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预案修订明确要求各盟市制定“一城一案”、各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现所有涉气企业(工程)全部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实施清单化管理。在应急防控期间,列入清单内的企业,要按照“一厂一策”执行应急减排措施,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要落实到位,必须达到减排比例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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