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门不“洗脚”,污染城市路面,柳州两处工地被罚

1月3日上午11时许,柳州市柳南区城管执法局综合中队队员巡查至瑞龙路某机械配件厂附近时,发现路面有不少黄泥污染了城市道路,而旁边的一个施工工地正在进行平整场地作业。施工方坦承,是工地的车辆车轮没有冲洗干净导致路面受污染。经现场丈量,被污染道路长25米,平均宽度2米,总面积50平方米。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并责令施工方冲洗被污染的道路。

3日下午4时许,执法人员巡查至航银路广电小区东门对面路段时,发现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交会处有黄泥污染道路的现象,污染路面总面积50平方米。经调查,是路边一个施工工地所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施工方清洗被污染的路面。施工方很配合,马上联系洒水车清洗路面。

执法人员表示,我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司乘人员不得沿途抛撒杂物。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立案调查后,将依法对施工方作出处罚。

市民发现类似城市管理问题,可拨打柳州市智慧城管平台投诉。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22年1月2日
下一篇 2022年1月2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