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环保因信披违规被深交所责令限时整改

千龙 北京8月14日讯 深交所 站14日公布了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林环保”)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154 号)。

监管函显示,科林环保与上海东枫华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枫华复”)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签订了《共青城东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 17,600 万元成立共青城东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科林环保认缴 17,500 万元,占公司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4.91%。针对上述事项,科林环保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18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才对外披露。

深交所指出,科林环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9.2 条的规定。科林环保董事长黎东、总经理李曾敏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科林环保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斌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2.2 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对此,深交所要求该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 2018 年 8 月 16 日前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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