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节〔2021〕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生态环境厅(局):
现将《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2022年1月13日
附件: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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