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之“重要性”要求如何理解?

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

在实务中,重要性的应用需要依赖职业判断,企业应当根据其所处环境和实际情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加以判断。

在会计核算过程,对交易或事项的核算应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某些不重要事项可以采取灵活的方法进行处理。

例如,企业发生的某些支出,金额较小,从支出的受益期来看,可能需要在若干会计期间进行分摊,但根据重要性要求,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以下我们以办公用品支出为例,详细说明重要性要求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1)情况1:购买金额不大的办公用品,如,文具、纸张、文件夹等,可以直接作为费用核算,不需要在以后若干期间进行分摊,通常通过“管理费用——办公费”科目核算。

(2)情况2:对于金额较大的办公用品,如:打印机、电脑、保险柜等,应该作为“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资产”核算。

到底是作为 “存货”还是“固定资产”核算,具体看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

如果单位规定,单价在 5000 以上的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核算,那 打印机、电脑、保险柜 等物品如果超过 5000 元,应该通过固定资产核算,并从购买次月起按月计提折旧,分期分摊购买支出。

如果不超过 5000 元,则先通过存货中的“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领用时再按相应的价值选择采用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将购买支出进行分次或一次摊销。

通过以上例子,小伙们,大家理解重要性要求的运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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