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切实扛起作为全省唯一一个京津冀“2+26”通道城市和环渤海“1+12”城市叠加市的重大责任,大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前、干在先、落在实。
创新环境监管模式。投资2.15亿元打造全省功能最完整的滨州市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设置大气环境、地表水、固体废物、核与辐射、应急指挥五大模块,突出实战实用,涵盖大气监测超级站、97个空气自动监测站、31个地表水考核断面、2个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点位、495枚放射源视频、328处高空瞭望点位、重点企业实时监测系统、电量监控系统、工地视频及扬尘数据系统、机动车排气监管系统等数据资源,基于大数据、云平台推进智慧环境监管全覆盖,被列入全省首批一体化系统试点。
试点开拓先行。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等国家级试点多达5项,总数列全省第1名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相关领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生态环境机构改革“滨州经验”在全省推广。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全打通”探索与实践,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空白,获全省生态环境改革试点成果。
强化规制管控。出台《滨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将全市划分为119个环境管控单元,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底线。滨城区被命名为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山东鲁北企业集团获评国家工业生态示范园区。
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强化生态环保帮扶,保护企业依法经营、合法经营,严防“一刀切”。以法律的武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2021年立案582起,罚款1.14亿元,行政拘留65人,刑事拘留119人;办理环境问题2003件,按时办结率100%,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深入人心。
责编:王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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