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被全国推广

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明确了对医疗废物的监管要求。今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7月28日下午,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联组会议召开,以专题询问的方式深入审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 告》(以下简称《 告》)。这是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首次结合审议相关执法检查 告开展专题询问。

在专题询问中,省人大代表唐坤银特别就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省医疗废物垃圾处理情况进行提问。对此,省环保厅厅长王波回应道,去年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是13万吨,实际处置7万吨,总体处置能力留有余地。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省级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进一步细化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

我省在医疗废物的专业收集上也更加强调分类专业收集。“比过去的医疗废物专业收集的标准更高。”王波接着谈到,按照综合监管的职能职责,省环保厅会同省卫健委等有关部门,改进了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处置设备,使其燃烧度更高。并对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再次燃烧处理,防止未来可能发生的泄漏风险。

王波表示,整个处理过程并未产生次生环境污染的风险和隐患。“国家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卫健委也在全国推广四川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污染防治技术指南。”王波谈到,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在医疗废物处置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截至目前,全国还没有发生一例因医废收集运输处置不当而发生次生的环境风险,或者造成再次传染。“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综合监管,特别是在医废收集上,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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