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明确学校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师生环境保护意识,贵州省德江县教育局及时转发《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通知》(黔教办发〔2016〕243号),三措并举切实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一是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生态环境教育。各地各校要积极培育学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推进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全面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精神文明素质,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一方面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充分挖掘生态环境教育内容,把生态环境教育作为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分层次、分阶段对学生进行教育。另一方面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科普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健康有序的生态环境教育活动,利用科普展览、标本展示、发放宣传资料、讲座等形式,使生态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植树节等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同时要引导广大学生志愿者深入街道社区、农村、企业,开展社会调查、垃圾回收分类等志愿服务活动。
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保障师生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在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可能危及师生安全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保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同时积极协调气象、水文等部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天气、隐患点动态变化,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是加强领导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在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生态环境教育,实现生态环境教育的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各校要突出生态环境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精心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教育,从人员、场地、资金、设备、图书资料等方面为开展生态环境教育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不断丰富生态环境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并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绿色学校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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