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财政厅对原举 奖励制度进行修订,形成《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 奖励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山东举 奖励案件数191件,发放奖励135410元,群众参与环境监督的积极性大幅提升,全省申 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从16230家增加到20130家,涉危险废物企业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提高。
为提高群众对举 奖励政策的知悉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进行多渠道广泛宣传、解读。在全省所有涉危险废物企业厂区内张贴海 、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册,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力。2021年10月以来,山东举 奖励案件数191件,发放奖励135410元,群众参与环境监督的积极性大幅提升,全省申 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从16230家增加到20130家,涉危险废物企业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提高。
责编:张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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