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出台

《大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日前出台,将通过创建党政机关示范单位和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

方案提出,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收集、运输、处理环节上由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在垃圾投放环节以各区政府、各街道和乡镇政府为落脚点,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选择部分政府所在办公区域作为创建首批垃圾分类示范点,同时在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区域内和油田大企业管辖小区各选择1~2个小区创建首批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

方案提出,城区领域根据2020年建成投入运行的各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和生活垃圾产生的种类和特点,实施不同的分类方式。其中,生活区域、有供餐场所的单位区域、有餐饮服务的公共区域垃圾分为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4类,无集中供餐场所的单位区域和无餐饮服务的公共区域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3类,农村区域环卫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实行生活垃圾大类粗分,引导村民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3类分类投放、分类处理。到2020年底,建成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保障体系、源头分类体系、分类收运体系、分类处置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在首批示范创建期间,示范点和示范小区设置标志清晰的分类垃圾桶,前期可为小区居民发放适当数量的垃圾袋。鼓励企业设置分类垃圾桶和垃圾袋,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等,市民按要求投放可换取一定数量积分奖励并兑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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